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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安全库存量确认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07日

一、目的:为了加强安全库存管理,在合理化库存的前提下保障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生产部、技术部、物流部、采购部。
        三、制定依据:依生产部下达的生产计划,提前期需求量。提前期影响因素包括:物料每天需求量、物料供货周期、计划周期、合同评审周期以及存货缓冲期,制定该办法。
        四、确认办法:
        1.主、辅料类
        1.1. 仓库是否根据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生效的生产周(月)或日(月)计划单进行主、辅料使用预计划表(附件一)进行安全备库.物料员依此表单对近期预用料进行检查和确认。
        1.2. 主、辅料安全库存确认由物料员及相关责任库管共同监控,当库存物料低于或等于采购周期(含缓冲期)存量时,物料员及责任库管员应该通知计划部门、物流部及采购部,进行物料准备。
        1.3.  主、辅料安全库存应根据生产量、单件消耗量或使用周期、供货周期等相关影响变化而做相应调整。安全库存应该按生产月度计划进行更新.
        1.4.劳保类用品,应根据使用周期(附件二),在使用周期前做好备库准备,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如有损坏,使用单位需要写物品报废申请至相关部门。
        1.5. 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生产量、物料的单件消耗量及供应商供货周期有变化,相关部门(生产部、技术部、采购部和物流部)应该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物料部门,物料部门对安全库存做相关调整。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及时通知导致影响生产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工具类、常用消耗类、电器类
        2.1 工具类、常用消耗类物资安全库量确认由物料管理员根据车间的消耗及确认;常用电器类物资,由设备科相关责任人负责确认,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生效。
        2.2 工具类、常用消耗类、电器类物物资安全库存应由生产及相关可变因素的改变而更新,更新时及时书面通知各相关部门。
        五 在执行过种中,如果因相关责任库管没有及时申请采购物料、通知物料部门,或是使用部门在用量发生变化时没有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库管,因此对生产造成影响的,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江阴爱多光伏有限公司全体部门及车间。
        八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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