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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6日

 1 目的

  为做好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的单项重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和单船安全生产策划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建造企业。

  各企业应结合本规定要求,制定和细化本企业船舶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

  3.1单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策划由企业施工部门负责制定。

  3.2单船安全生产策划由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牵头制定。

  3.3单项重点工程和单船安全生产策划制定结束后,必须经企业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审定批准后下发实施。

  4 管理要求

  4.1单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策划要求

  企业施工部门进行单项安全策划时,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4.1.1工程安全分析

  a. 分析施工中的危险部位和危险过程;

  b. 分析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使用设备、作业环境、施工对象应具备的安全状态。

  4.1.2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要求

  a. 确定施工所需设备、设施和作业人员数量;

  b. 确定施工的作业程序、工艺、方法;

  c. 确定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文件、规范;

  d. 确定施工应采取的控制手段和安全技术措施;

  e. 确定冬季、雨季、雪天和夜间施工时的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及夏季的防暑降温措施;

  f. 确定因工程项目的特殊需求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和安全措施;

  g. 确定施工过程中的主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h. 制定施工的应急预案;

  i. 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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