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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大队运输安全员岗位责任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5日

安全目标
1.安全质量检查覆盖率100%。
2.隐患督促整改处理率100%。
3.“三违”查处率100%。
4.班评估达到规定要求。
5.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本人无煤矿职业病。
安全责任
1.保证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到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督促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是“安全、健康、文明”的总的监督执行者。
2.坚守岗位,不脱岗、串岗、漏岗。
3.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重大灾害预兆,须及时汇报给安全调度信息室及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责令停止施工撤出人员。
4.负责监督检查本班其他干部职工的安全行为,消灭违章现象,共同杜绝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
安全标准
1.检查总则:按规定的次数、路线进行检查,重点地段及隐患大的地方要求反复检查。按规定的时间、次数进行汇报,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2.工作环境检查:
(1)检查工作地点的周围环境是否整洁,设备设施、闭锁装置、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无失爆,信号是否灵活可靠,水沟是否畅通,盖板是否齐全、稳固等。
(2)暂不用的材料不得乱扔乱放,要分类码放在巷道非人行道一侧。
(3)电缆悬挂符合规定。
(4)躲避洞内卫生整洁无杂物。
3.对把钩工、信号工的监督检查:把钩工、信号工要持证上岗、坚守岗位,监督他们按安全作业标准作业。
4.对上、下井材料车的监督检查:
(1)超长、超高、超宽物件,和大型设备入井要检查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措施执行。
(2)大型机电设备下井是否有防爆合格证。
(3)设备车、物料车不能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与偏载,捆绑要结实牢靠。
(4)超高设备上部必须有皮带绝缘,联接装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对电瓶车的检查:机车或列车必须有前后照明灯,行车尾部挂有红色反光标志牌;喇叭、警笛声音宏亮、车闸、撒砂装置及装砂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链环联接必须符合标准,人车车箱不变形,安全链及座椅完好无损,车箱文明整洁。
6.对爆破材料专用车的检查:检查车辆是否是专用的,盖的是否为木质隔板,内部还要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堆放高度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炸药与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炸药与雷管的车辆之间及装炸药或雷管车与机车之间是否用空车隔开,空车长度是否达3米以上;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及装卸人员是否座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座;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与工具。(安全要点: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严禁爆破材料列车运行。运送爆破材料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7.对安全设备装置的检查:防跑车安全装置要位置正确,性能可靠,使用正常。
8.对绞车运输的检查: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绞车固定、闸皮,钢丝绳、绳卡、绳皮、钩头、保险绳符合规定,声光信号齐全、灵活、可靠、无失爆;车场上下及各道岔口应设警灯,并与绞车联动变化,道岔质量符合标准。(安全要点:不符合规定者,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前严禁运转。)
9.对摘挂钩情况的监督:严格按规定要求挂车,严禁超挂车,联接销(链)要符合规定,并挂好保险绳;车辆运行到地点后,要放好挡车器,并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松绳摘钩。
10.对落道车辆上道的监督:当车辆发生落道时要马上发出停车信号采取防跑车措施,监督现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车辆落道要符合作业规程或措施要求;不得盲目、无安全措施作业。)
11.对过往行人的监督:运输的轨道巷、特别是斜坡巷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制度,对过往行人实行监督。
12.收尾作业:
(1)按规定认真填写当班记录,然后签字。不易解决的问题要提前向有关单位汇报。
(2)主动向接班人介绍存在的问题、隐患、处理程度、遗留问题、注意事项等。待接班人认可签字后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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