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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25日

为了适应山西矿业有限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加强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中、长发展期规划的管理,规范“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决策机制,确保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由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队、通风队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3.机电队: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3.通风队: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计划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4.财务:负责编制落实人员工资方面的指标。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计划。
        根据山西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实际情况每五年编制下一期“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确保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稳健有序增长,并经矿领导班子决策通过后,上报登电煤业公司。
        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报、审查、决策制度
        (一)管理职责与分工:
        1.山西矿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矿最高决策层,负责对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全局性、长远性等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具体事项为:
        (1)重大的经济合同及投资方案,技术引进和对外联营方案;
        (2)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3)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重要经营项目的开发和经营发展战略;
        2.山西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是矿的决策核心,研究决策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矿长是公司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日常管理业务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决策。矿长对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中的较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召开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办公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报矿董事会进行决策。矿长决策的事项:
        (1)山西矿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年度生产作业计划;
        (2)劳动组织改革,重要组织机构变动,下属经营部门的增设、合并、撤销方案;
        (3)经济承包责任制定及考评奖励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4)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查意见;
        (5)矿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
        (6)劳动保护措施和改善职工福利方案;
        3.各分管副矿长是矿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矿长做好审查、决策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生产规划指导工作。
        4.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矿长做好“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查、决策工作及“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编制审查工作。
        5.山西矿业有限公司各单位是决策执行层。负责各项决策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决策付诸实施。各单位在落实上级各项决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部门的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确保矿各项目标的完成。
        (二)编报、审查程序及制度:
        1.煤炭产量:
        生产技术科牵头,与矿技术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先拿出回采工作面衔接计划,测算工作面生产能力,衔接日期、衔接时间、衔接队组等。报生产矿长审查批准后,报技术科汇总。
        2.掘进进尺:
        生产技术科牵头,与矿技术负责人及有关技术设计人员先拿出掘进与开拓队衔接计划,测算出逐条巷道衔接进尺,衔接日期、衔接时间、衔接队组等。报生产矿长审查批准后,报技术科汇总。
        3.其它指标:
        根据山西矿业有限公司产量、进尺、品种煤计划,由各单项指标管理单位提出建议规划,报重庆市昌荣矿业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报生产科汇总。
        (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决策制度
        1.技术科负责“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资料的编制汇总工作,经各分管副矿长审查后,由矿长进行最终审查,上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请矿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最终审议决策后,上报登电公司。
        2.办公室负责“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最终方案的编制、汇总、下发工作。
        三、考核:
        (一)为将快速、准确、及时将“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上报公司及下达各单位,要求编制规划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编报,对由于工作失误,基础数据测算不细,衔接工程考虑不周,需矿解决的问题反映不全面,影响了矿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依据山西矿业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对矿反馈意见进行考核,凡有反馈意见,经落实确属个人工作差错的,有一项扣罚100-500元。
        (三)为确保上报资料的时效性和严肃性,矿属各单位上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并报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每迟报一小时,按照误时考核500元,由各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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