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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分管技术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0日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和要求,在科长和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对机电设备的安全、合理运行负技术责任。
  
  二、责任范围内不出现重大设备事故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
  
  三、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例会,组织机电技术例会,参加每月三次的全矿设备质量检查。
  
  四、坚持“一工程,一措施”、“一标准”把好审批关、质量关,编制重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编制符合设备实际运行情况的操作规程,使用维护等规定。
  
  六、把好设备选型、安装、检修、验收、交接关。
  
  七、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实施设备周期性检查。
  
  八、确保井下设备不失爆,“三率”不超标。
  
  九、本人无“三违”无直接重大责任事故,完成矿下达的抓“三违”指标。
  
  十、负责组织机电事故追查、分析会议,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逐级上报。
  
  十一、搞好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有针对性,效果好。
  
  十二、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对设备隐患及时地制订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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