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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08日

1  职责
1.1  综合部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1.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2    培训内容
根据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的活动的人的能力需要,分别对新员工、检验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要求。
2.1  新员工培训
⑴ 本企业基础教育:包括企业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厂一个月内,由综合部组织培训。
⑵  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生产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或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⑶  检验员、特殊工种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和关键工作岗位人员须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经综合部进行资格确认后持证上岗。
3   培训方式
⑴ 参加各类培训班、讲座;
⑵ 送外部机构培训;
⑶ 邀请有关专家来本公司指导、讲课;
⑷ 自己组织培训。
4   培训计划及实施
4.1   综合部部于每年十二月份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2   每次培训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记录》,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记录等交综合部存档。
4.3   各部门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   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5.1   综合部、技术部、生产部组织各部门通过操作考核、理论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考察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5.2   综合部、技术部、生产部、市场部应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重新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5.3   综合部负责建立员工能力档案、保存员工的教育、培训、岗位资格认可和经验的适当记录,如学历证明、培训记录、职称证明、工作经历等。
6 记录
    《培训申请表》
《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人员培训登记兼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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