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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3月07日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 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室外消火栓、 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 室内消火栓、水带、 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 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 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 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 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六、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七、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八、 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 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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