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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27日

1.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安全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科室。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项目竣工资料、设备设施随机资料以及技术类书籍等资料和文献的收集、保存。

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监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发放管理工作。

3.3综合部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管理。

3.4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图书、杂志、报刊等的订购及管理工作。

3.5生产部负责安全规程、工艺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发布、评审、修订、存档等工作。

3.6公司各车间、班组等负责涉及安全类通知、隐患整改单、规程等的传达、学习及使用。

3.7其他单位或部门负责与本单位部门有关的安全类文件档案的日常管理(包含收集、学习、使用、归档等环节)。

4.管理要求

4.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4.2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归档备查。

4.3归档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清晰、专人管理。

4.4资料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漏。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5查阅技术资料、图书等需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必须爱护并按期归还。

4.6相关安全类资料制定和管理归口部门,修订原档案资料时,要做好记录。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予以修订。凡修订后的安全资料均应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4.7凡如各类规程等重大资料的制定和修订,管理部门应邀请安全、设备、工艺等相关人员共同审核确定,且发布前应组织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予以实行。

4.8各类资料、档案至少保存2年,并建立销毁台帐。法律法规对特殊档案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

5.管理疗法

5.1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分门别类。

5.2采用目录制,即总目录,分目录,文件名,并编号。

5.3目录须能按照文件编号,制定日期和批复及文件更改。

6.文件和档案的修订管理、评审每年根据文件和档案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组织各相关车间、科室进行评估、修订、报废。

7.相关文件和档案记录

7.1文件发放记录和档案明细表

7.2文件和档案检查记录

8.附则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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