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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余安健环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4日

1 总则
1.1 目的:为规范培养员工工余安健环及防护意识,避免伤害,促进安健环社会效应,特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纳雍发电总厂工余安健环的宣传、意外事故事件的报告与分析、分析结果应用的要求。
适用于纳雍发电总厂各部门、各班组对员工进行工余安健环及防护意识培训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纳雍发电总厂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手册》
2.2 应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工余安健环内容:工作之余的安全、健康、环境,包括家居安全、交通安全、疾病防范、环境保护和身心保健等内容。
工余安健环事件:就是指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非预期的、可能或已经导致人身伤害、残疾、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
4 职责
4.1 工会办
4.1.1   负责在工余时间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文体、外出)的安全。
4.1.2   负责员工工余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档案的存档。
4.1.3   负责工余重大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
4.1.4   负责工余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
4.2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
4.2.1   负责工余时间内发生的交通、火灾、治安伤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2   本单位员工工余时间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工余安健环管理
5.1.1 各分工会应掌握部门员工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实行跟踪管理。
5.1.2 总厂工会应在厂休息区内设立活动场地,为员工提供锻炼身体的活动场所,让员工在工余时间缓解工作的疲劳,放松自己。
5.1.3 教育职工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家庭和幸福责任感等方面,唤起员工对安全的重视。通过叮咛、嘱咐、相互关心生活这种最一般的日常接触,提高员工的工余安健环意识。
5.1.4 由工会办牵头,各分工会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员工开展工余安健环经验的交流、分享活动。
5.2 员工工余安健环要求
5.2.1 员工在工余期间应做到“五个自觉”和“五个严禁”。
5.2.1.1 五个自觉内容包括:
a) 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b) 自觉加强学习,掌握岗位技能;
c) 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d) 自觉参与健康向上的集体和社会活动,遵纪守法;
e) 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5.2.1.2 五个严禁内容包括:
a) 严禁酗酒、滋事、违反治安管理;
b) 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
c) 严禁通宵打麻将和夜不归宿;
d) 严禁观看、传播淫秽物品和参加任何色情活动;
e) 严禁参加非法活动,做到遵纪守法。
5.2.1.3 员工在工余期间应休息好,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证正常上班,不因工余期间的意外状况影响安全和生产。
5.2.1.4 员工在工余期间活动时应注意安全,若发生工余安健环事故/事件,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5.3 工余安健环宣传
4.3.1 工会办每年1月份制定工余安健环宣传计划,并组织各部门实施。工余安健环意识的宣传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5.3.1.1家居安全;
5.3.1.2交通安全;
5.3.1.3疾病防范;
5.3.1.4环境保护;
5.3.1.5身心保健。
5.3.2工会办每季度至少一次收集和分享有参考价值和教育意义的外部事件,作为工余安健环宣传内容。
5.3.2工会办负责工余安健环宣传工作,可通过标语、宣传栏、标识牌等形式来实现。
5.3.3工会办应在办公区域设立安健环警示标语牌。让每一员工在工余之时、在有意识与无意识之中受到潜在的安健环意识宣传教育,在有形与无形当中、在接受与非接受之间提高员工的安健环意识。
5.3.4工余安健环宣传资料可采用传阅或张贴。
5.4 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的报告与分析
5.4.1各部门应鼓励员工报告其本人或他人在工余时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交通意外),主动收集员工报告的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
5.4.2 员工报告的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可以不签署姓名,但需说明事件发生的地点和经过,便于分析和宣传。
5.4.3员工在工余时间内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向厂领导汇报,伤害程度为轻伤的,该员工所属部门应在24小时之内向工会办及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汇报。伤害程度为重伤以上的,员工或部门领导应在一小时内向工会办及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汇报,工会办及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应立即向厂领导汇报,并拨打急救电话。上报部门应完成《工余安健环意外上报表》。
5.4.4在厂内发生交通、火灾、治安伤害事故的,由工会办、办公室、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联合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5.4.5在工余时间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由工会办、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组织各部门分析导致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的根本原因,将分析结果提交工会办,完成《工余安健环意外分析报告》。
5.4.6重大伤害事故由工会办组织调查分析。
5.4.7工会办定期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5.5分析结果的应用
5.5.1工会办要针对各部门所报告的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的类型和影响,组织制定类似事故事件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安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应考虑以下内容:
5.5.1.1提高员工对安全行为的识别度;
5.5.1.2增强员工对安全、健康、环境的理解;
5.5.2人力资源部应将导致工余意外事件的原因及控制措施中涉及到人员意识的内容纳入员工培训计划中。

6 检查、奖励与考核
6.1 对于主动上报工余意外事件的员工给予200元/次的奖励;
6.2 对于谎报工余意外事件的员工给予200元/次的考核;
6.3 本标准由工会办负责检查、监督;
6.4 其他涉及到的奖励与考核标准按《纳雍发电总厂考核与奖励管理标准》执行。
7 附则
6.1 本制度由工会办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8 附件
8.1 《工余安健环意外上报表》
8.2 《工余安健环意外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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