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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23日

1.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公司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公司安全资格认可证》。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接受总包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独立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对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措施、设施进行验收。
4.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辖职工的身体健康负责,为职工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自带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履行与总包和业主签订的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条款。
6.自行完成所辖职工的合法用工手续。
7.自行开展总包规定的各项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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