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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开发服务中心财务经营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28日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财务经理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财务经理的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职责

3.1 责任
3.1.1 熟悉安全生产各项条例和规定,掌握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经理是财务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3.1.2 率领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
3.2 职权
3.2.1 处在金融管理工作中, 应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活动所需的奖金,优先安排。
3.2.2 加强对所辖设施和财务凭证、帐目的管理,防止损坏和丢失。
3.2.3 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为本部门的安全献计献策。
3.2.4 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合理开支,反对铺张浪费。
3.2.5 防止发生由于人员过失引起经营差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4.3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一次。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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