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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8日

一、 目  的
    对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进行识别和获取,并控制其分发,防止误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控制。
    三 、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四 、术语定义
    无
    五 、职  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获取。
    5.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识别。
    5.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等进行识别。
    5.4、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来的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识别,并负责对识别后文件的发放、归档管理工作。
    六、要  求
    6.1、获取和识别的文件分类
    6.1.1、产品标准
    凡涉及到本厂产品的相关标准。
    6.1.2、其他相关的文件
    国家有关适用本公司的政策、法令、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行业中相关文件。
    6.2、获取和识别管理
    6.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6.2.1.1、获取渠道包括上级来文、同行业来文、参加上级会议文件、网络搜索等。获取方式为文本或电子版方式,获取时机为每天到国家安全总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文化网等网站网站进行搜索一次。
    6.2.1.2、安全环保部获取到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后进行识别。
    6.2.1.3、凡是购买、赠送、发放的与本厂产品有关的标准,收到后应移交到安全环保部进行识别。
    6.2.2、识别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效性,应对标准的发布实施年份进行识别,识别是否是最新的适合本公司的有效版本。
    6.2.3、对标准中条文进行识别时,应识别哪些条款是最适宜本公司的。
    6.2.4、其他相关文件
    6.2.4.1、凡是国家发布的与本公司有的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行业来文、收到后统一移交到公司办公室。
    6.2.4.2、公司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识别,识别其应实施的部门、范围、保存期限。
    6.2.4.3、公司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文件,应按文件档案管理的要求,逐级分送到各级领导进行传阅。
    6.2.5、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一次开展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并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
    6.2.6、安全环保部对评价报告中评价出的不符合项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制定整改措施。
    6.3、识别后的分发:
    6.3.1、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识别后,适宜本公司使用,由办公室负责分发。原来执行的文件、标准均应移交到办公室进行归档管理,对部门需经常参照执行的文件,均由办公室负责复印,将复印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控制,进行发放,防止产生误用。
    6.4、文件的控制
    6.4.1、当原文件、标准由于修改等原因作废,办公室应及时将作废文件收回,发放新文件。
    6.4.2、对有保留或参考的已经作废的文件,均应加盖作废印章的标识,以防止误用。
    七、记  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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