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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调度汇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4日

1、为了规范分公司生产作业过程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分公司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调度中心由分公司总调度和分厂调度两级调度协调、指挥系统构成。
3、分公司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和指挥全公司的生产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4、一旦安全生产过程发生变化,包括系统开、停车,减量,倒机(泵)或工艺参数发生变化,操作工必须第一时间将详细情况汇报给分厂调度和车间、分厂相关领导。
分厂调度在接到信息及时协调的同时,将该情况汇报给总调。
总调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落实生产过程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责成副调将该信息发短信汇报相关领导。
5、系统工艺管线、公用工程管线或氨等重大有毒有害气体出现泄漏,当班操作工必须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给分厂调度,同时立即汇报总调。
接到汇报后分厂调度和总调必须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协调处理,并由副调汇报给相关领导。
6、设备有重大隐患或发生意外时,特别是电器、仪表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发现者必须立即向分厂调度汇报并协同采取处理措施,同时汇报总调、分厂干部。总调在落实、组织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向相关领导做详细的汇报。
7、当发生断电、断水、着火、爆炸、泄漏、人身伤亡事故时,分厂调度第一时间汇报总调,总调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汇报厂级领导。
8、总调在接到汇报时,不论是生产系统波动,是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还是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均应立即向带班值班长进行汇报,大事故应同时逐级向上汇报。
9、总调在接到各种汇报后,均应责成副调认真、详实的做好记录,以便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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