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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识别与预警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01日

1 目的
通过观察、识别及预警,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2 使用范围
矿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3 相关部门职能及责任人:
安监科负责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识别和预警工作,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4 内容与程序
1.安监科负责制定现场静态观察和动态观察工作计划。静态计划主要由生产单位组织实施;动态计划主要由矿领导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各单位针对新上岗、冒险蛮干、重复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制定重点观察计划。
3.工作中负责观察的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做详细记录,填写编制的观察表。
观察结束后,负责观察的人员将观察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价,与观察对象进行交流和沟通,制定现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各单位当日应该将观察表及时上交安监科。
6.矿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地对全矿的各个生产系统场所进行不定点的检查,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对其不安全行为详细记录,上井后交安监科。
7.安监科对各种不安全行为观察表进行分析,识别每个不安全行为的危险源、危险类别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并制定出预警报告和相应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安监科根据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编成书面材料下发各单位。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静态观察和动态观察工作计划》
《重点观察计划》
《不安全行为观察表》
《预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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