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全责任奖惩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30日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10】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
(三)权责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四)内容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
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
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考核处罚方式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内容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
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六)奖惩原则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七)奖励方式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八)处罚方式及责任追究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未造成工伤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 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责任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 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6.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附录:《安全生产处罚通知书》《安全生产奖励意见书》《考核奖惩年报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