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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综合楼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02日

一、工作目标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特点,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举办的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本项目监理部内部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本监理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1、 本工程安全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优良率为80%以上。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注意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保证员工伤亡率为0,安全、火灾事故发生率为0。
        2、 提高施工现场整体管理水平,协助施工单位争创安全优良(示范)工地。
        3、 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具体工作主要是: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和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1)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署、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2) 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3)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4) 加强监理部人员内部学习,严格执行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是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规范,全权处理关于施工安全的一切事宜;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安全监理应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基于设计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验证。
        四、安全监理的权力
        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1、 施工中出现的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进行自检面擅自使用时。
        4、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五、主要部位控制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治理,增强事故的预控能力,继续在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整治,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患于未然。
        1、 限制使用单排脚手架。高度在10米以上的工程,须搭设双排脚手架,脚手架施工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此类脚手架使用前,应由设计、制造单位提出申请,经具备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必须的安全装置进行鉴定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搭设、防护,不得擅自修改,不得随意拆除。
        2、 加强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一直列多发性上网事故这首时安全生产控制的重点,务必引起足够的重视。凡是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网搭设不到位、不牢靠,未做冲击试验,脚手板不满铺、不绑扎,有探头板系临边、洞口防护不严的,均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并予以严厉查处。
        3、 强化对深基础开挖的安全管理。凡是将深基坑开挖作为单项工程发包且造价3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造价30万元以下但开挖深度超过1.5米的,也必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基坑开挖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通过;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和排水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基坑壁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
        4、 加强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规定实行周边环境安全评估,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统一使用省建管局印制的安全管理资料。对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应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严格验收、检查制度,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重点管理好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污染,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应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5、 强化对起重机械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实行塔吊等机械拆装许可管理,严禁招无资质的队伍进行拆装作业,严禁拆装队伍代签合同,出借、出卖资质。规范井架安全管理,统一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一律不得使用自行改制的简易井架;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使用有自动停靠装置、双向通讯设施的新型井架和使用工具式接料平台。各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要重点把好施工起重机械的采购关、拆装关、使用关,保养维修关,建立起重机械检测、报废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运转良好。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工,倡导使用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6、 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除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各项管理措施,生活区、施工区及仓库等区域,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监控,防患于未然。
        7、 加大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力度。严格招待防护用具备案管理。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测、检查力度,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从业保员的根本利益。
        8、 强化围墙及临建设施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临建设施安全评估,按规范要求制定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确保临建设设施选址合理,牢固可靠。不得依墙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机构设备;围墙不得作为当土墙、挡水墙,不得做广告牌的底架,不得做机械设备的支撑墙。施工现场围墙应使用彩色钢板围挡,临街围墙必须进行美化、亮化。
        9、 全面落实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确保安全、文明、优质、科学施工,高质量完成施工现场达标工作。
        10、 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统一使用省建委、省建管局编制的《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要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安全资料员须参加省建管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不同的岗位、工种和季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向建筑业广大职工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依法施工。
        12、 监理部内部的安全控制措施
        1) 内部岗位培训,增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2) 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胶皮手套等。
        3) 在巡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高空检查应挂好安全带;临近重大危险源时检查应带好防护用具;对易磕碰和有飞溅物的环境应时刻观察和及时躲避。
        4) 在旁站过程中应注意支撑结构是否发生变形;坑壁是否发生位移;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是否按要求使用等。
        5) 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规范和标准,充分体现我监理人员的安全形象。
        六、根据项目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调查并制定重要危险源清单,并按此制定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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