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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间生产协作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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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规定生产协作作业指以下几类情形: 部门间产品转道的;互派人员参与生产协作的;借用设备、设施开展加工生产的;技术、营销、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的活动。 2作业现场所属部门对本作业现场的安全负总责。 3多部门进行同一生产作业的,现场作业要确定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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