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如下,根据条款六、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要求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进行相关鉴定,我单位拟生产产品其主要成分为纯水50、氟化铵10、过氧化氢30,其他若干成分10,其主要成分仅氟化铵和过氧化氢在《目录》中,是否认为不满足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无需进行鉴定。
请按《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相关规章和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