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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防范是安全保证的双翼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4日

当人们提问:什么是人的一生最宝贵的?可能人人可以不假思索肯定地回答: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常言道:“生的老鼠也比死的皇帝好”,“虫蚁求生不求死”。这无疑反映出人们所追求的众多的目标中更加着重追求平安顺利。

可是在实际工作中和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时时处处注意安全,甚至是危险就在身边也无动于衷。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奇经过长期观察研究,发现了事故的88∶10∶2规律。即100宗事故中,88宗是人为的,10宗是人和物不安全状态造成的,只有2宗是难以预防的。因此,要防范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做到不断地开展安全生产的教育,及时纠正员工的各类违章行为,特别是企业单位要不间断地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并且付之实施,使之成员工生产安全的行为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或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违章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起来有两个:一是员工当中存在着几种心理障碍的影响,有的人抱着不怕死的心理障碍的影响,有的人抱着不怕死的心理,认为“生死由命,宝贵在天”,人的生命与操作和行为无关;有的人工作起来怕麻烦,认为安全操作规程过于繁细,遵守操作很麻烦,而违章操作既轻松又省时省力,何乐而不为呢!有的员工有侥幸过关心理,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超点载,超点速度无关大局。有的人过于自信,骄傲自满,自认为操作技能高,反应快,因此“敢干、敢试、敢闯”做出一些别人不敢做的违章行为等等。第二个主要原因是有章不循不按规则作业。俗语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如果不按规则办事,就会使我们所处的环境日益恶化,形成了无序的竞争。

尽管我们现在能对每一个人或每一件事的发展过程中是否会发生事故作出较为准确的预测和推断,但是我们员工如果都有份警觉、懂得一些安全知识和规律,并且掌握一定的应急办法,努力做到有备无患,未雨绸缪,就可以把各种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少限度,从而获得最大的生存机会。因为意外事故并非不可避免,意外事故对生命的伤害也并非必然。珍惜生命,保护生命,关键在于教育,在于防范,在于人的本身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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