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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氰安全技术说明书
修改日期:2020年12月14日 SDS编号: 
产品名称:氯化氰 版本:V1.0.0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氯化氰 企业名称:
化学品英文名:cyanogen chloride 企业地址:
化学品别名:氯甲腈 邮 编:
CAS No.:506-77-4 传 真:
产品推荐: 联系电话:
限制用途: 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 纯品
有害物成份1 氯化氰
浓度 无资料
CAS No 506-77-4
有害物成份2 无资料
浓度 无资料
CAS No 无资料
有害物成份3
无资料
浓度
无资料
CAS No
无资料
有害物成份4
无资料
浓度
无资料
CAS No
无资料
有害物成份5
无资料
浓度
无资料
CAS No
无资料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查看本部分数据需要权限,如果您是安全管理网VIP会员,请直接点击查看
侵入途径 查看本部分数据需要权限,如果您是安全管理网VIP会员,请直接点击查看
健康危害 查看本部分数据需要权限,如果您是安全管理网VIP会员,请直接点击查看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 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遇水剧烈反应,产生有毒气体。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如出现中毒症状给予吸氧和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将亚硝酸异戊酯的安瓿放在手帕里或单衣内打碎放在面罩内使伤员吸入15秒,然后移去15秒,重复5-6次。口服4-DMAP(4-二甲基氨基苯酚)1片(180毫克)和PAPP(氨基苯丙酮)1片(90毫克)。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如果出现中毒症状,处理同皮肤接触。
食 入 如伤者神志清醒,催吐,洗胃。如果出现中毒症状,处理同皮肤接触。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不燃。化学反应活性较高,能与许多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纯品聚合较困难,而一般工业品聚合较易,成为三聚氯氰。如果被氯化氢或氯化铵污染,该物质可能发生猛烈聚合。受热分解散发出毒性和腐蚀性的气体。遇水反应,产生氯气和氧气。
有害燃烧产物 无意义。
灭火方法 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 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如果是液化气体泄漏,还应注意防冻伤。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液体泄漏物。用飞尘或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采用隔离式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穿带面罩式防毒衣,戴橡胶手套。防止气体或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醇类、酸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有毒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醇类、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MAC(mg/m^3) 0.75
PC-TWA(mg/m^3) -
PC-STEL(mg/m^3) -
TLV-C(mg/m^3) 0.75
TLV-TWA(mg/m^3) -
TLV-STEL(mg/m^3) -
监测方法 无资料。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采用隔离式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正常工作情况下,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密闭型防毒服。
手 防 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或气体,有催泪性。
pH值 无意义
熔点(℃) -6.5
沸点(℃) 13.8
相对密度(水=1) 1.18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16
饱和蒸气压(kPa) 134.63(20℃)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乙醚、等。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禁配物 水、碱类、醇类、酸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潮湿空气。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分解产物 氯化氢、氰化氢。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无资料
大鼠经口LD^^50(mg/kg)
无资料
大鼠经皮LD^^50(mg/kg)
无资料
大鼠皮下LD^^50(mg/kg)
无资料
大鼠静脉LD^^50(mg/kg)
无资料
大鼠腹膜腔LD^^50(mg/kg)
无资料
小鼠经口LD^^50(mg/kg)
无资料
小鼠经皮LD^^50(mg/kg)
无资料
小鼠静脉LD^^50(mg/kg)
无资料
小鼠腹膜腔LD^^50(mg/kg)
无资料
豚鼠经口LD^^50(mg/kg)
无资料
豚鼠经皮LD^^50(mg/kg)
无资料
豚鼠皮下LD^^50(mg/kg)
无资料
豚鼠静脉LD^^50(mg/kg)
无资料
豚鼠腹膜腔LD^^50(mg/kg)
无资料
兔经口LD^^50(mg/kg)
无资料
兔经皮LD^^50(mg/kg)
无资料
兔皮下LD^^50(mg/kg)
无资料
兔静脉LD^^50(mg/kg)
无资料
兔腹膜腔LD^^50(mg/kg)
无资料
其它动物LD^^50
6mg/kg 猫经口
LD^^100
无资料
LDL0
无资料
TDL0
无资料
大鼠吸入LC^^50(mg/m^3)
无资料
大鼠吸入LCL0(mg/m^3)
无资料
小鼠吸入LC^^50(mg/m^3)
无资料
小鼠吸入LCL0(mg/m^3)
无资料
小鼠吸入TCL0(mg/m^3)
无资料
人吸入LCL0(mg/m^3)
无资料
人吸入TCL0(mg/m^3)
无资料
IDLH
无资料
其它动物吸入LC^^50
无资料
其它动物吸入LC^^100
无资料
其它动物吸入LCL0
无资料
其它动物吸入TCL0
无资料
家兔经皮
无资料
家兔经眼
无资料
大鼠经皮
无资料
大鼠经眼
无资料
豚鼠经皮
无资料
豚鼠经眼
无资料
男人经皮
无资料
男人经眼
无资料
人经皮
无资料
人经眼
无资料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
无资料
致敏性
无资料
致突变性
无资料
致畸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其 他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绝对致死量LD^^100
无资料
半数致死量LD^^50
无资料
半数致死浓度LC^^50
无资料
半数效应浓度EC^^50
无资料
半数抑制浓度IC^^50
无资料
无作用剂量NOEL
无资料
半数耐受限量TLm
无资料
BOD5
无资料
土壤半衰期-高(小时)
无资料
土壤半衰期-低(小时)
无资料
空气半衰期-高(小时)
无资料
空气半衰期-低(小时)
无资料
地表水半衰期-高(小时)
无资料
地表水半衰期-低(小时)
无资料
地下水半衰期-高(小时)
无资料
地下水半衰期-低(小时)
无资料
水相生物降解-好氧-高(小时)
无资料
水相生物降解-好氧-低(小时)
无资料
水相生物降解-厌氧-高(小时)
无资料
水相生物降解-厌氧-低(小时)
无资料
水相生物降解-二次沉降处理-高(小时)
无资料
水相生物降解-二次沉降处理-低(小时)
无资料
水相光解半衰期-高(小时)
无资料
水相光解半衰期-低(小时)
无资料
光解最大光吸收-高(纳米)
无资料
光解最大光吸收-低(纳米)
无资料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高(小时)
无资料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低(小时)
无资料
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高(小时)
无资料
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低(小时)
无资料
还原半衰期-高(小时)
无资料
还原半衰期-低(小时)
无资料
一级水解半衰期(小时)
无资料
空气中水解-高(小时)
无资料
空气中水解-低(小时)
无资料
COD
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C]-BCF
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洗涤器除去。也可以把气体通入氢氧化钠和过量次氯酸钙的稀溶液中,使其转化成相对低毒的氰化钠。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23027
UN编号 1589
包装类别 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 有毒气体。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查看本部分数据需要权限,如果您是安全管理网VIP会员,请直接点击查看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危险化学品名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1】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CSCs),网址:http://www.ilo.org/dyn/icsc/showcard.home。
【2】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网址:http://www.iarc.fr/。
......
数据审核单位 安全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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