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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03日

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进会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应急〔2012〕117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2-08-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
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进会
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12〕117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2年9月10至11日在重庆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进会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期间将组织观摩重庆市2012年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组织观摩重庆市2012年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通报和交流全国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市(地)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工作;交流各地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解读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标准,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参加人员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局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各1人。
        (二)部分未建立市(地)级应急管理机构的市(地)安全监管局(名单见附件1)主要负责人,经验交流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1人。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监管一司、监管三司负责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安全监察司、事故调查司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部门、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
        邀请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和有关专家出席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邀请有关新闻单位记者到会采访。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月10日至9月11日上午,会期一天半。9月9日报到。
        (二)应急演练地点:重庆市安全监管局。
        会议地点: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598号;联系人及电话:田小利,18996067771)。
        四、其他事项
        (一)重庆市2012年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开展,请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9月1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通过政府专网将应急演练现场视频传输到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视频连接与调试工作,并组织人员通过视频观摩应急演练。
        (二)请尚未全部建立市(地)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省级安全监管局与会时提交市(地)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机构职能和人员到位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措施的书面材料;请尚未建立应急管理机构的市(地)安全监管局提交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措施的书面材料。
        (三)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与会时提交省级应急平台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与市(地)级、县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情况,运行管理机制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书面材料;省级煤矿安监局提交应急平台建设思路、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的书面材料。
        (四)请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本地区参加会议的市(地)安全监管局,并统一组织报名。
        (五)请各单位于9月6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分别传真至重庆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张印,023-67611250、63219203〈传真〉)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张明,010-64463924、64464120〈传真〉)。
        (六)报到当日全天在重庆市江北机场、火车北站接站(联系人及电话:黄勇,13650582356;张家实,13638375553)。
        附件:
        1. 部分未建立市(地)级应急管理机构的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单
        2.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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