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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泉州矿山整治举报制度出台

发 文 号:安全管理网
发布单位:安全管理网

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开展的非煤矿山专项整顿,18日正式拉开序幕。据悉,专项整治活动为期1年,分4个阶段进行。南安、晋江等地的石材行业将成为整治的重点。

据有关负责人称,整治工作将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达到5个目标:一是全面清理清退各类禁采区内的采矿点,在年底前关闭禁采区内的所有采矿点,实现禁采区内的“零开采”;二是全面取缔关闭无证非法采矿,自2005年起在本辖区范围内没有或基本没有无证非法采矿现象;三是全面开展持证矿山安全检查,对安全评估达不到规定级别的矿山在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并达到规定要求;四是全面规范民爆器材生产、流通环节,坚决查处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爆器材的非法行为;五是全面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管理,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违反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的行为,编制并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15个重点矿区开采规划。

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制定整治方案和下达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单位;9月中旬至12月下旬集中整治,依法取缔违法违规采矿点,查处典型的非法采矿案件,查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爆器材的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地下销售网络;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全面实施《泉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立若干基地,组织若干开采联合体;由市政府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出台了举报制度。

违法采矿、乱采滥挖举报电话:22769937(市国土资源局)

非法民爆器材举报电话:22180303(市公安局)

违反矿山安全操作规程举报电话:22305121(市安监局)

《泉州晚报》 (记者陈文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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