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轻安全评价中心成立于2002年12月,是由国有事业单位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投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于2003年2月即取得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评价资质,同年11月又取得了国家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资质。2006年11月经资质换证,取得了国家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PJ-(国)-0138-2006。山东鲁轻安全评价中心办公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号,租赁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主楼五楼西侧、附楼五层总计建筑面积423平方米作为办公场所,其中设建筑面积59.64平方米的独立档案室。中心目前有工作人员30名,其中有25名专职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8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师中有研究员2名,高级工程师13名,具有硕、博学位2名,专业涉及安全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给排水、石油加工、制浆造纸、城市燃气工程、工业自动化、电气技术、化学工程、精细化工、高分子化工等各类专业,构建了一支专业齐全稳定的安全评价队伍。法定代表人刘建龙博士、技术负责人宫兴标高工2名同志为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工专家组成员。中心的安全评价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工作之前,一直从事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作,有着丰富的工程项目设计经验,在工程前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中编制过安全卫生专篇,对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有较为深刻的认识、理解和把握,使中心的评价工作更具专业性、严谨性、针对性及适用性。中心利用国家甲级设计、咨询单位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解决评价过程总图、建筑、消防、电气控制等技术问题。同时中心聘请了十余名来自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等不同行业具有丰富安全生产和管理经验的技术专家,形成了稳定的、强有力的专家技术基础,确保了评价工作的质量。中心成立以来,先后完成了400余项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项目,近30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专项安全评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心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了广大客户和社会的广泛认可。中心从成立起就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批准资质范围开展业务。 中心工作方针:科学严谨,热忱高效,专业规范,质量第一,信誉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