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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重视垃圾填埋场建设中的地下水问题

作者:孟军省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31日

卫生填埋、焚烧、堆肥是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几种常见方法。其中,卫生填埋是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出,2015年填埋处置占我国垃圾处理方式的66%,在广大西部省份这一比例高达90%以上,后期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也要进入填埋场。所以,生活垃圾填埋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垃圾处理设施。

但是,填埋场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恶臭、病原微生物、扬尘以及防渗系统破坏后渗滤液扩散污染等问题。填埋场渗滤液是一种成分非常复杂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尤其是在我国尚未广泛推行垃圾分类的情况下,各地垃圾渗滤液成分差异很大,不少地区渗滤液中检出致癌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物。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存在许多非正规填埋场。这些填埋场没有合格的防渗层,渗滤液首先进入地下水污染含水层,污染物随着地下水的渗流,对下游周边的土壤、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地下水是垃圾填埋场建设中一个重要工程安全要素

基于填埋场的环境敏感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中要求:填埋场不应设在“地下水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水源保护区”。具体原则要求填埋场距水源应有一定卫生防护距离,选择地下水位较深的地区,场地基础位于地下水最高丰水位标高至少1米以上,避开地下水的强径流带等。

这些要求主要是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的,但是地下水对填埋场工程设施的安全影响经常容易被人们忽视,尤其是在山区地带和水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

山区常见的基岩裂隙水分布规律性较差,且经常被茂密的植被覆盖。填埋场的建设经常会选择沟谷地带进行挖填方作业,工程施工会改变原有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导致原有的局部地下水位变化及泉眼位置的变化。由此带来的工程影响表现在因地下水浮力造成的水池开裂,防渗层中的GCL(钠基膨润土垫)失效等,还有可能引起次生的地质灾害,在库区周边形成局部的滑塌,造成截排水渠破坏,甚至威胁垃圾坝的安全。在山区填埋场建设中这类事件多次发生过,应引起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的足够重视。

垃圾填埋场建设要重视场地的水文地质勘查

填埋场的选址是建设部门应该充分重视的工作环节,选址要考虑地形、地质及社会因素,这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但是对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的勘查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

为避免地下水因素对填埋场工程造成的影响,勘查工作应查明地下水埋藏条件、包气带的渗透性及分布规律、与附近水源的关系。成果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这些资料是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治理的基础数据。

此外,关注填埋区泉眼的调查。有泉水的地方表示附近有一套连续的地下水补给通道,必须查明其补给路径,否则填埋场工程实施改变其分布条件后,会引起不良的后果。施工中在库底或边坡遇到泉眼,应尽量采取疏导的方式,用管道和盲沟将其引至库底地下水收集系统或场外,避免地下水的补给通道因工程原因被简单阻断,从而导致库区设施的破坏。

填埋场地下水的研究对非正规填埋场场地修复有重要意义

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环境政策出台,填埋场引起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受到多方关注,相关科研单位也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陕西省陕南地区汉江流域是我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的重要区段,汉江沿岸各区县分布着大小上百个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大多已封场,但是每一个非正规填埋场就是一个大的污染源,时刻威胁着汉江水质。2016年当地在陕西省科技厅的支持下开展了《陕南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土的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这项工作对于陕南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机理及生物修复方法都做了进一步研究,对于陕南地区汉江流域特有的地理、地质、气候、垃圾成分等条件下填埋场污染的扩散规律有了更新的认识。

近年来,环境保护部开展了《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这项基础工作,工作中包括填埋场地下水污染修复阈值及修复工艺等方面的基础研究。这将为填埋场建设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场地的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随着《“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颁布,垃圾分类制度的推广,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规划要求“截至2020年底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在这一过程中将新建一批更加规范的填埋场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地下水问题,防患于未然。同时,对水源地附近非正规填埋场的污染修复也是各级政府必将面对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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