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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建议

作者:师少楠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9月25日

近年来,在如火如荼的新城市建设中,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拆临拆违等工程实施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在变得越来越美的同时,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却与日俱增,成为环境保护的又一大难点。建筑垃圾犹如新城市建设过程中伴生的“疮”,既侵占土地,又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恶劣的影响,有的甚至带来围城之患,若不及时进行有效治理,必将后患无穷。因此,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变得十分重要,它不仅符合环境保护的需要,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建筑垃圾的概况

1、建筑垃圾的含义

200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并施行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提出了建筑垃圾的定义,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建筑垃圾一般指旧建筑物拆除垃圾和建筑施工垃圾。其中,旧建筑物拆除垃圾的组成与建筑物的种类有关:废弃的旧民居建筑中,砖块、瓦砾、混凝土块、渣土约占80%,其余为木料、碎玻璃、石灰、金属、包装物、防水材料、各类电信线和电源线、塑料制品等;废弃的旧工业、楼宇建筑中,混凝土块约占50%~60%,其余为金属、砖块、砌块、塑料制品等。对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工地,垃圾组成比例略有不同,而垃圾数量因施工管理情况不同在各工地差异很大。

2、建筑垃圾的分类

建筑垃圾的产生主要是在建筑施工、装饰装修阶段与旧建筑的改建中产生的,主要分为土地开挖垃圾、道路开挖垃圾、建筑工地垃圾和旧建筑物拆除垃圾四大类,具体分类如下:

3、建筑垃圾的危害

我国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郊外露天堆放或填埋,既占用大量土地,又容易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进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

1、建筑垃圾处置随意危害性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建筑垃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约占垃圾总量的30%--40%,城市发展产生的这些建筑垃圾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城市环境质量,对土壤、水及空气等造成危害性影响。因此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建筑垃圾处理单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2、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偏低

我国建筑垃圾的处置处于简单化、无序化的状态,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偏低。具体表现如下:一方面是一些城市缺乏长远规划,建筑业中的设计、施工与拆除行为仍采用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直接造成大量的建筑垃圾的产生。另一方面是对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实施分类回收和消纳管理。因此,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进程严重滞后,目前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远远低于日本(97%)和欧盟(90%)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事关城市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已刻不容缓。

3、不完善的行业产业链

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在市场条件下难以自发形成产业链,有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再生企业却因缺乏建筑垃圾原材料,面临着无材料来源的生存窘境。我国政府并未对生产者规定强制回收建筑废弃物的义务,建筑垃圾生产者往往将建筑垃圾填埋或倾倒,使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缺乏生产原材料,导致较多建筑垃圾回收企业处于停产或者亏损状态。

三、建筑垃圾的处理政策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良好的产业扶持政策致使建筑垃圾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便被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如何处理和利用建筑垃圾,已经成为政府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为了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难题,促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国家近几年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具体政策如下:

四、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与技术

1、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

现阶段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方法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新建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将建筑垃圾掩埋或倾倒至固定场所;第二类是将建筑垃圾再生,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设备将建筑垃圾粉碎、加工成可以再次使用的建筑建材。建筑垃圾再生处理依托于生产线,生产线主要由预分拣区,颚式破碎机,重型筛分模块,正压轻质物分离器,水平筛+负压轻质物分离器,卧轴反击式破碎机,人工捡拾台,输送系统,抑尘降噪系统,控制系统,参观通道组成,通过建筑混合垃圾再生处理流程对建筑混合垃圾中的轻质物,金属,其他杂物(铝合金,电缆,木材等)等进行分拣剔除,对混凝土,废砖头,石头等进行破碎筛分处理加工,从而实现资源再利用。随着技术不断革新,相应的手段更加环保节能,分类更彻底,利用率更高,破碎后成品骨料的杂质含量更少,品质更优。从长远看,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是最佳的建筑垃圾处理途径。

2、建筑垃圾的处理技术

建筑垃圾并不是真正的垃圾,而是放错了地方的“黄金”,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数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例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等,这都使得建筑垃圾再生具有利用率高、生产成本低、使用范围广、环境与经济效益好的突出优势。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技术最早是在德国起步的,进入中国比较晚,但是有关建筑垃圾处理的技术其实早在设备成型之前就已经逐步完善。所以,从技术上来看,国内设备并不逊于国外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技术:重点研究建筑废弃物的分类与再生骨料处理技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关键装备、再生产品高品质化技术,形成建筑废弃物再生成套工艺与设备,建立完善先进的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体系。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再生混凝土及其制品关键技术、施工关键技术、再生无机料在道路中的关键技术,以及新型再生建筑应用技术,形成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以及施工规范。

(3)再生混凝土高性能化利用:重点研究再生混凝土高性能化制备技术、应用技术,再生混凝土耐久性控制技术、长期性能等,实现全产业链覆盖整合。

五、建筑垃圾处理商业模式

目前,许多城市都单独出具了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文件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仍然是一项社会福利化任务。大多数地方政府会选择PPP模式和社会企业开展合作,主要分三步开展工作:

1、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先进经验

各省住建厅确定若干市(县)作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市(县),以若干龙头企业为依托培育一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并联合省财政厅对这些试点市(县)、企业和项目进行补贴。当地县市也可通过招标的方式,依据政府指导,建议相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从少量、初级处理到大量、高端处理的探究转变过程。与此同时,省住建厅将积极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市(县)的先进经验,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大力推动再生产品的应用,发挥示范效应。

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试点省份—河南省为例,河南省规划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要全部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县(市)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河南省将培育出一批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集团化企业,产业化发展达到一定规模,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在全省得到全面推广。

2、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特许经营

各地政府统筹需要规划、合理布局,引入社会资本,鼓励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融资模式,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此外,还需要实行特许经营,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县)政府授权,依据建筑垃圾产生量、消纳或资源化利用的需要,采用招投标方式授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消纳或资源化利用企业特许经营权。

3、“互联网+”应用于建筑垃圾管理

在‘互联网+’时代,建立建筑垃圾物联网管理平台十分必要。建筑垃圾目前来看还是属于重量高、附加值低的一种材料来源,通过网络平台来实现科学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合理的运输路径选择、完善的分类收集制度落实,将对降低处置成本、规范各环节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立物联网管理平台作为规范化管理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建立由城管、住房建设、公安、交通、环保等职能部门和资源化企业联动的建筑垃圾网络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四个环节进行监控。同时要求各市(县)政府开始定期公布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减量化处置和资源化处置计划。

六、建筑垃圾处理标杆企业

根据《中国报告大厅网》汇总信息得知,截至2017年底,通过对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各项数据统计,建筑垃圾处理公司排名前十的分别是清远华清、江苏黄埔、元泰达、天实伟创、上海山美、德滨环保、鼎盛工程、凯兴矿山、一帆机械、黎明重工,详细情况介绍如下:

七、建筑垃圾处理的痛点

1、政策与技术不成熟,灰色利益难斩断

现行与建筑垃圾处理相关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规主要关注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对市容带来的影响,几乎未涉及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问题;政策法规缺乏整体性,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无法为深入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政策法规支持和保障;缺乏统一规划、没有专管机构,住建、市政、城管部门及街道居委会的职能都有所涉及。

尽管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技术不管改进提升,但相比国外的先进技术,还有很大差距,这就使得我们的回收利用率较低,资源浪费依然较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背后暗藏着许多灰色利益链,严重阻扰和制约着建筑垃圾向资源化处置方向发展的进程。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经过长期发展,在管理、资金、政府资源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经验,也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和利益链,逐步发展成为藩篱围成的“固定圈子”。例如,建设工程总承包对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往往会以子工程出标书单独招标,以最低的价格招标,对招标后如何运输往往不闻不问。而承运方中标后,由于中标价格低,为赚取最大利益,运输者为躲避检查,经常会在深夜偷运偷倒,进而导致环境污染。

2、市场“卖不好”,企业“吃不饱”

许多人思想观念有误,对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往往接受程度低或有抵触情绪,总觉得垃圾制作出来的东西还是垃圾,而拒绝使用。更重要的是,企业在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时,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些费用需要企业自己承担,使得环保再生材料的价格相比同类产品没有优势,这是“卖不好”的表现。另外一个问题是企业“吃不饱”。虽然从一开始,企业是按照某种年处理量生产建设,但实际上年处理量远远低于预期,大多数时候它们只能“等米下锅”。究其原因还是建筑垃圾的终端处置场所太少,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为了节约成本纷纷自寻出路,城乡结合部往往成为建筑垃圾的“重灾区”,一边是建筑垃圾的随意扔弃,破坏环境;一边是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土地资源缺,选址要求高

建筑垃圾处理过程比较复杂,不光需要把垃圾分拣处理,还需要将其分解重塑,最后制成环保材料。期间需要多个环节,多个厂房作为支撑。这也就造就了建筑垃圾处理企业需要大量土地建造厂房,只有土地越大,建造的厂房越大,企业每天能处理的建筑垃圾更多。同时,环保企业选址不仅仅需要考虑不能距离城市过远,增加建筑垃圾运输的成本,同时也不能离城市过近,占用城市规划区域。即使符合要求,周边居民也往往不支持,引起市民对环境污染的担忧。土地资源本来就紧缺,还要考虑土地规划和市政规划的配合。各方未形成合力,难免进展缓慢。

八、建筑垃圾处理的发展机遇

1、建筑垃圾产存量与处理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目前就我国建筑垃圾的存量来说,供应量充裕,效益巨大。建筑垃圾的产生速度与城市的改进速度是成正比的,据数据显示,我国建筑垃圾现存量已超过20亿吨,预计到2020年将达50亿吨左右。曾有行业人士做出这样的计算:按照每年回收建筑垃圾150万吨计算,可替代约120万吨天然石材,价值约6000万人民币。如果能把我国50亿吨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可以创造上千亿元的价值。可见,建筑垃圾不是垃圾,而是一个巨大的宝藏。

2017年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9.3亿吨,每吨建筑垃圾的运输与处置费用按照35元计算,2017年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规模达到675.5亿元。

2、政府产业政策支持

当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得到政府和社会的特别关注和重视,政府已经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进行支持,现在更有政企合作的PPP模式供企业选择。其不仅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经济上给予补助,在资金、税收、市场和技术服务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应把握住政策机遇,做大做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进而提升整个行业的资源化利用率。

3、“一带一路”战略机遇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无论从人口总量还是经济总量上来说,都孕育着巨大商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等设施建筑相对滞后,在拆建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而建筑垃圾资源化既可以消化掉建筑垃圾,又可以将这些建筑垃圾进行再生处置,为建设提供大量的建筑材料,这就为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也就说在国家重大战略层面上,“一带一路”战略也蕴藏了巨大机遇。

九、建筑垃圾处理的对策建议

1、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的系统的法律规章制度是有效降低建筑垃圾产生量的重要因素,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建筑垃圾的分类与存放等进行相关规定,禁止对有资源利用潜力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建筑垃圾的二次利用的监督与执法工作,建立规范科学的建筑垃圾减排指标、考核、监测体系,从制度上落实“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颁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发展的相关法律文件,以严格执法来确保建筑垃圾的充分回收。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可以说是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其有效处理对环保、土地、环卫、建设等均具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应积极实施建筑垃圾有效处理措施。

2、加强政府产业扶持力度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是一种循环性质的环境保护产业,因此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产业扶持,不断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理方法,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建筑垃圾的回收与再利用。政府部门应该从财政与基本政策制定的角度充分鼓励建筑垃圾二次利用与研发,积极支持建筑垃圾再利用工厂及技术科研处的建立,并制定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减免等一系列具有帮扶性质的政策措施,来加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3、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标准

建筑垃圾整个产业以及预处理、资源化、填埋、运输规范化管理、精细深加工工艺、高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技术标准等各个环节欠缺相关的标准。标准的欠缺直接导致各种各样的违规操作,产生各种不可控的因素和潜在的风险,违规拆除、随意倾倒、运输漏洒等各种事件层出不穷,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二次污染不胜枚举。以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目的,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指导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技术标准和指标参数,进一步完善建工行业《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制定建筑垃圾再生品的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施工,优先采用先进的处置利用技术、设备、材料和工艺。完善修订《混凝土砌块(砖)用建筑垃圾再生原料》《砌体灰缝配筋、用钢丝网片和保温夹芯墙用钢质连接件》和《生态型多孔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三项建材行业标准,促进混凝土砌块(砖)行业向低碳、利废建材方向发展,满足建筑节能的需求,同时支持企业研发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裁料中的应用技术,鼓励制定新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管理行为的评价标准,按照评价标准设定“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从而形成较为完备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技术法规。

4、树立典型,全国推广资源化利用

目前,我国已有企业、地区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走在了前列,体系相对成熟、产品质量过硬。今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要取得显著效果,必须有赖于企业示范工程引导、政府推广再生产品和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实施等诸多措施。首先,政府可以建设一批全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树立一批市级循环经济典型优秀企业、园区、县(市)区,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示范区域为载体引领整个产业的发展,使典型企业或园区对建筑废弃物领域的资源化利用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其次,政府应该引导推广建筑废弃物生产的绿色建材制品大规模应用。通常讲,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建筑材料目前的销售价格较原生材料没有竞争优势,这使得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很难有销路。为此,政府应建立再生建材的绿色采购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大力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技术、产品,鼓励国家大型公共工程对废弃物处理提出了明确的再生利用要求,从而起到引导和表率作用,带动全国建筑工程项目使用一定比率的再生资源如再生水泥、再生砖等,甚至在公共设施建设等部分范围内强制使用,并加大对低碳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技术的推广力度。如政府可完善包含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的建筑招投标制度,将环境保护与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纳入招投标体系中,使承包单位树立环保意识和废料管理意识。最后,政府还应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确保示范项目的推进力度。以再生建材生产中消纳使用建筑垃圾的比例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以多个地区资源化的水平相互对比,形成对其主管领导的考核体系。

十、结语

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对城市建筑垃圾进行无公害的资源化处理,推动建筑垃圾的二次利用。可以说资源化利用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成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因此在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强相关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从根本上保证城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推动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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