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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4日
9 后期处置
9.1 台风过后,各部门按正常工作程序开展生产自救工作,拆除防台措施,恢复正常生产。
9.2 各职能部门针对管辖范围和职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台风暴雨中损坏的设备和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9.3 各职能部门及时收回、整理防台物资、材料,及时保存。
9.4 各部门应对应急工作(组织准备、受灾损失、防御、应急等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不足并改进,并及时上报电厂应急办(安全监察部),应急办应在10月底前完成电厂的应急总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9.5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险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9.6 突发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救援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财务部根据评估情况办理保险和理赔事宜。
9.7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9.8 总结本次应急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并下发至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必要时修改本预案。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每年五月,各单位上报应急突击队员名单,经应急办公室汇总审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
应急办公室每年五月底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本年度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10.2.1 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0.2.2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单位和供货商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10.2.3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办统一协调,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由厂办及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10.3医疗卫生保障
10.3.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4治安保障
10.4.1保安人员负责门卫警戒,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柳新派出所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0.5经费保障
10.5.1在年初资金预算中设应急救援资金,从成本中列支,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配备、预案演练、奖励和发生事故时的急用。
10.5.2会同省公司财务部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0.5.3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若江苏省公司暂时无力承担,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保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
10.6通信与信息保障
10.6.1 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0.6.2 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对讲机为核心,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10.6.3 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相关单位。
10.6.4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响应人员以及与集团公司、江苏能监办、江苏省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医疗机构等救援力量之间要通过有线电话、微波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10.6.5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
10.7交通运输保障
10.7.1厂办在应急响应时,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
10.8医疗卫生保障
10.8.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9其他保障
10.9.1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突发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10.9.2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10.9.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10.9.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针对每一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大唐江苏省公司备案。
10.9.5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
11 培训和演练
11.1.1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11.1.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11.1.3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1.2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全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2次,其中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12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1.1 台风分级
(1)超强台风(SuperTY):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大于51.0米/秒,也即16级或以上。
(2)强台风(STY):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41.5-50.9/秒,也即14-15级。
(3)台风(TY):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32.7-41.4/秒,也即12-13级。
(4)强热带风暴(STS):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24.5-32.6/秒,也即风力10-11级。
(5)热带风暴(TS):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7.2-24.4/秒,也即风力8-9级。
(6)热带低压(TD):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8-17.1/秒,也即风力为6-7级。
12.1.2 强对流天气
强对流天气是气象学上所指的发生突然、移动迅速、天气剧烈、破坏力极大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局部强降雨等。世界上把它列为仅次于热带气旋、地震、洪涝之后第四位具有杀伤性的灾害性天气。强对流天气来临时,经常伴随着电闪雷鸣、风大雨急等恶劣天气,致使房屋倒毁,庄稼树木受到摧残,电信交通受损,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
12.2 预案备案
12.2.1本预案按照要求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能监办等单位评审后备案。
12.2.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当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7)本预案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12.3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12.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物业公司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12.5 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日起实施。

03
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雨雪冰冻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41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国家气象局2004.8.16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2010.9.1实施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大唐南京发电厂,当突遇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力企业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造成的全厂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企业安全生产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自然灾害的紧急事件。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各公司、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公司、部门、专业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部门不同专业队伍的作用,依靠统一协调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2.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件类型
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气象灾害是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的积雪、结冰现象,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本地区雨雪冰冻天气有所减少,但极端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3.2 危害程度分析
雨雪冰冻灾害直接对安全生产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供电线路严重积雪冰冻、损毁杆塔,可能使户外电气设备损坏、厂房坍塌,甚至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安全有很大影响。可能导致地面塌陷、路面湿滑,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造成交通受阻或交通事故。
雨雪冰冻灾可能导致室外供水、供汽、供气管路冻结,造成生产和生活供水、供气、供汽中断。
4 事件分级
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4.1 I级 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企业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4.2 II级 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企业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3 III级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企业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4 IV级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企业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1.1我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员如下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5.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及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任副主任。
5.1.3突发事件发生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物资供应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分别为:
1.抢险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生产工作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安全保卫工作组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医疗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6.物资供应工作组
主任:物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7.善后处理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1.4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5.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5.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2)全面了解灾害的情况,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变措施。
(3)掌握灾情发展的趋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系,当人身事故或预测升级时,立即汇报。
(4)组织涉及相关设施的处置,必要时决定危险区域现场人员的疏散或撤离。
(5)调动、协调应急工作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6)具体负责应急后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恢复的措施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7)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抢险救援结束后,宣布应急结束。
5.2.4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5.2.4.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5.2.4.2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5.2.4.3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2.4.4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5.2.4.5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5.2.4.6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5.2.4.7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在防台、防汛、强对流天气期间,发电部当班值长负责与上级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记录在生产日报中,并在每天调度会上通报天气情况,遇到紧急气象预报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各部门,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1)国家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报信息;
(2)地方政府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报信息;
(3)国家安监总局、电监会预报的气象灾害信息;
(4)气象局直接通报的气象灾害预报信息;
(5)集团公司或江苏省公司下达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6)企业内部风险分析评估预计事故危险趋势的报告。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发电部要加强当地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的监测,对我厂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应急办公室。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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