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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米易县网源汇通矿业有限公司“8·29”较大冒顶事故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3月04日

2023年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网源汇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源汇通矿业)尾矿库导流隧洞在建工程发生一起较大冒顶事故,造成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470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网源汇通矿业为民营企业,为进一步提升铁精矿生产能力,对原有干选厂进行技改扩能改造,修建一座年产不低于30万吨铁精矿的水选厂及配套尾矿库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处理原矿和规格矿能力达300万吨,铁精矿、钛中矿年产规模分别达60万吨、6万吨。尾矿库工程由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三建公司)总承包,监理单位为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在尾矿库导流隧洞掘进工作面,该隧洞按半圆拱设计,设计宽度3.1米、高度3.6米、长度820.7米,设计根据地质勘察和岩石硬度情况,采用整体衬砌、素喷支护、锚杆支护三种方式支护,至事故发生时已施工268.9米。

二、事故直接原因

在施工导流隧洞第二个错车场时,未根据隧洞宽度变化、围岩破碎等因素选定隧洞支护参数,现场未打设临时支护,永久支护也未及时支护到位,作业工序不合理,作业人员处于空顶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网源汇通矿业履行发包义务不力,在尾矿库防洪排水系统布置方式变化后,未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调整、报批、备案,未及时阻止项目违规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中煤三建金联地矿科技公司违法分包和项目部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齐、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行为失察;现场制止违章作业不力,8月29 日工程项目负责人检查发现隧洞围岩力学性质发生变化后未下达停工指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2.施工单位。中煤三建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未发现金联地矿科技公司(中煤三建公司控股子公司)违法将工程项目以专业分包形式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在没有调整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备案情况下,违规组织项目施工。金联地矿科技公司违法将工程项目以专业分包形式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对中煤三建金联分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项目部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齐、冒险作业等行为。中煤三建金联分公司作为项目部的直接管理单位,项目部机构设置虚空化运转严重,未发现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方案缺临时支护型式、锚杆间排距打设参数等重要内容,未发现并制止冒险作业行为。四川铭欣创建设公司作为项目专业承建单位,不具备资质违规承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未制止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3.监理单位。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人义务不到位,对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未发现建设单位违规承接项目建设行为。在没有调整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备案情况下,未及时制止作业现场违规建设,未督促编制单位及时修编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方案。

4.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米易县委县政府及白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有差距,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推动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用力不足,安全检查存在不全不深不细的情况。

四、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对网源汇通矿业副总经理兼项目负责人、中煤三建公司项目部经理、金联地矿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兼中煤三建金联分公司总经理、生产经营部经理兼中煤三建金联分公司生产经营部经理、安监部副经理兼中煤三建金联分公司安监部副经理、四川铭欣创建设公司法人代表、土石方分包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等8名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网源汇通矿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中煤三建公司副总经理、安监部副部长等17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移交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建议由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网源汇通矿业、米易网源矿业有限公司、中煤三建公司、金联地矿科技公司、中煤三建金联分公司、四川铭欣创建设公司、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处罚;责成米易县白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马镇党委政府向米易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米易县委、县政府向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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