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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树坪矿“6.30”运输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30日

一、 事故基本情况
二、     2008年6月30日4时45分,3208工作面,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采煤某队一名职工死亡。
三、 二、事故经过
四、 2008年6月30日零点班,采煤某队班前会(检修班)由跟班副队长刘某某主持,要求干活时按章作业,注意安全。当班出勤17人,刘某某安排工作,班长吴某某分活安排人,共分3组,一组由跟班副队长班某某带许某某、张某某、冉某某打眼(其中某某装药);一组由刘某某带彭某某、王某某、黄某某、胡某4人从机尾底弯道给工作面运一块槽子;一组由班长吴某带贾某、罗某、侯某,黄某、苏某5人从地面下一桶油、一个电机、一个油包运到平台,另有刘某、权某2名电工。完后按照分工各自干活。
五、 约2时30分,班某带打眼的3人到工作面,开始从距机尾40块板(约60米)处向机头方向打眼,由张某掌钻(因工作面出现构造,此段为全岩,高度约1.03米,用风钻打眼),冉某蹲在二排柱子处蹬钻,许某面朝机头、坐在溜子上,在钻杆靠机尾侧把钎,3人正常作业打钻。
六、 当班溜子检修工贾某和班长吴某等人将装油包、电机、乳化液等矿车推到平台卸车后,便开始清煤砸石头,搞文明生产。完后,班长吴某开顺槽溜子,安排贾某去开工作面溜子,将溜子上的煤拉完后,准备掐链子、换槽子。贾某到工作面溜子机头后,先将溜子点开了两下,便直接开起。溜子开起后,将在工作面打眼作业中坐在溜子上把钎的许某拉倒,由于许某把钎时坐在钎杆靠机尾侧,溜子开起后,许在溜子上被拉向机头方向时,被钎杆碰伤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 事故原因
八、     违章指挥,在交叉作业时没有相互沟通,造成打眼工被运输刮板机拉伤,工作面作业时没执行停电闭锁制度,没执行开机前喊话打点规定。
九、 四、防范措施  
十、 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在全矿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积极排查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十一、 ㈡平峒井口要加强安全管理,组织进行一次机电运输专项安全检查,消除机电运输设备存在的缺陷及违章作业现象。
十二、 ㈢采煤某队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特别是要认真搞好溜子检修作业过程中的信号联络工作。
十三、 事故点评
十四、 这起事故体现出来,在工作中不能盲目的抢工期,在交叉作业时要相互协调,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平时要加强职工按章作业管理,坚决执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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