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轧钢厂“7.8”起重伤害事故分析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20日

一、事故经过
2013年7月7日中班,轧钢厂中板车间轧制12mm钢板,在轧制时一钢板头部下垂导致钢板插入ACC入口辊道下方,为保证生产,当班人员仅将露出辊道部分钢板切割处理后即正常过钢。7月8日9:00左右,轧制丁班接调度通知要检修四小时,机长彭振安排四人负责清理辊道下剩余钢板,11:10左右车间设备工程师彭海华站在ACC入口东南方向(距离轧辊不到1米位置)指挥行车吊钢板,因钢板尾部卡阻,在拉出钢板时产生反弹力并弹向彭海华,彭海华在用右手阻挡钢板时导致右手手腕骨折。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当事人彭海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临时参与处理辊道下钢板对风险辨识不到位,在指挥行车作业时站位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班组在作业前风险排查不到位,未辨识到该做业存在起重伤害;
2、轧钢厂、中板轧制车间日常安全管理存在不到位,对管理人员平时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查处力度、打击力度不够;
3、ACC入口辊道间存在约400mm空隙,导致钢板极易插入ACC入口辊道下方。
三、防范措施
(一)轧钢厂立即完善对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动态互保联保;
(二)轧钢厂应加强作业前风险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轧钢厂立即对ACC入口辊道之间存在约400mm空隙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举一反三对中板粗轧至收集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整改到位(7月20日前完成,责任人:万钧);
(四)轧钢厂各级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管理人员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查处打击力度。
四、责任划分及处罚
(一)当事人彭海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临时参与处理辊道下钢板,风险辨识不到位,在指挥行车作业时站位不当,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轧钢厂、中板轧制车间日常安全管理存在不到位,对管理人员平时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查处力度、打击力度不够,对此次事故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三)根据《九江萍钢钢铁公司2013年安环考核方案》,考核如下:
1、考核当事人彭海华2000元;
2、考核中板轧制车间主任高峰2000元、车间副主任杨启荣1500元、车间兼职安全员许建军500元、轧制丁班机长彭振1000元;
3、考核轧钢厂厂长万钧2000元、主管副厂长戴志良1500元、安环主办王鹏1000元、分厂挂靠安全员刘丰500元;
4、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由轧钢厂参照相关考核标准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