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重钢建设“10.13”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01日

事故经过
2008 年10 月13日9 时50 分,重钢建设公司钢结构公司起重工钟x(男,18岁,2007 年7 月重钢技校毕业),配合行车工张x(女,21 岁,2005 年7 月重钢技校毕业)在钢结构公司厂房内,对一根长12m、重3.5吨的焊接钢结构支撑梁进行两次翻面作业。钟x 挂好吊具,行车进行第一次翻面作业后,停顿约十几秒钟,钟x 发现正在翻面的支撑梁左边的另一根支撑梁上有一组氧气、乙炔皮管,为防止翻面时支撑梁之间的撞击损坏皮管,钟x 就从两根梁之间过去收皮管。行车工张x 在没有得到地面起重工钟x 指挥信号的情况下,突然开动行车进行支撑梁翻面作业,钟x 被挤在两根支撑梁之间,造成钟x 失血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经重钢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5 时死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重钢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公司行车工张x 在地面起重工钟x 未发出行车动车指挥信号,且张x 在行车操作室内不能看见起重工钟x 的工作状况下,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中“地面指挥人员无指挥信号不吊”的规定,违章操作行车,将起重工钟x 挤伤死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重钢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公司日常起重作业中,在地面指挥人员没有指挥信号或指挥信号不明确的情况下,行车工自行作业的违章现象较为普遍,钢结构公司对违章现象检查、督促、纠正不力,对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存在疏漏,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缺失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教训及措施
1、重钢建设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今年连续发生两起死亡事故的深刻教训,按照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重钢建设有限公司要深刻反省近年来事故频发的原因,要从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组建,安全队伍建设,从业人员素质,日常安全管理等诸多因素中找到症结,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扭转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
3、重钢建设有限公司要经常性开展起重作业专项教育培训工作,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起重指挥手势、哨音、旗语等信号。统一配置醒目的起重指挥袖标、背心等指挥标识,严禁多人指挥或无指挥信号动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的安全规定,安全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考核。
4、重钢集团要对今年以来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剖析,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建筑施工、起重吊挂作业、特种设备、厂内机动车、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专项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