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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作业 造成内踝骨骨折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26日

  事故时间:2009年9月11日7时22分

  事故类别:起重伤害

  伤亡情况:一人重伤

  事故经过:

  2009年9月11日7时40分,攀冶公司实业开发分公司实业分公司履带板厂履带板班班长杨××安排林×(女,34岁,文化程度中技,工龄15年,持有效起重工特种作业证,本工种工龄1年)和杨××、夏××两名劳务工将轨道钢吊运至锯床,进行锯切下料作业。9时50分,杨×和夏××配合林×在老厂房用葫芦吊吊运一根轨道钢,林×在操作葫芦吊过程中左脚不慎滑入料堆上轨道钢之间的缝隙,致使左脚受伤。厂有关人员立即将林×送往倮果医院救治,诊断为左脚软组织受伤;9月16日15:00在攀钢总医院被诊断为左脚内踝骨骨折。

  事故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1)葫芦吊操作手柄线长度不够,没有在轨道钢料堆上搭设供人行走的跳板。

  2)林×用葫芦吊吊运轨道钢时,在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冒险作业,致使左脚不慎滑入轨道钢之间的缝隙受伤。

  2、间接原因:

  1)林×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环境的安全确认不够;

  2)作业现场狭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3)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对林×的危险作业方式没有进行制止。

  3、事故性质 

  此次事故为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

  1、将事故情况通报全公司,要求各班组组织学习、讨论,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管理人员的安全履责意识和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落实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责任。

  2、加强对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隐患,严格按照“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要求所有班组长在班前会上要严格落实互保对子,着重强调互保对子的监护作用。

  4、由实业分公司组织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重点针对安全教育、特种设备、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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