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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宝秀小区二期工程“7·25”爆破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30日

2012年7月25日19时许,丰泽区宝秀小区二期工程工地一名工人被爆破飞石砸中头部,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25日15时许,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邹*、安全员刘*平、爆破员王*远、仓管员王*湖及福建省海西爆破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员吴合等人在宝秀小区二期6#-10#楼地下室基础石方爆破工地上进行爆破作业。该爆破作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爆破总共20个孔,平均孔深2.5米,爆破总装药量为6.8公斤;第二次爆破共45个孔,孔深0.8米-2.8米,其中浅孔爆破法破大块孔数为16个,孔深0.8米-1.2米,浅孔梯段爆破孔数为29个,孔深1.5米-2.8米,爆破总装药量为13公斤,综合单耗为0.22公斤/米3。爆破临空面方向为爆点的西北侧开阔地带,爆区采用胶帘、砂袋和渔网进行三重覆盖。爆破作业人员于16时30分完成装药、连网及覆盖,18时50分进行第一次爆破,18时55分进行第二次爆破。在第二次爆破中,飞石击中爆点东南侧141.5米处正在吃晚饭的工人赵行才,赵行才经送泉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聘请了3位专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鉴定,得出以下结论:

1.浅孔爆破法破大块极易产生飞石;

2.岩层中出现节理裂隙易造成爆破飞石;

3.安全警戒出现疏漏,造成警戒区200米内出现闲散人员;

4.未能严格按照爆破技术设计要求对爆区进行严密覆盖。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爆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对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2.福建省海西爆破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3.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宝秀小区二期7#-10#楼工程项目部管理不到位。

4.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5.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够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处理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给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4家企业单位及相关人员行政处罚等相应处理;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2名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建议给予有关职能部门2名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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