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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工业集团公司废弃天然气管线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0年2月19日零时06分,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发生地下废弃天然气管线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56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342.6万元。

事故经过

1.企业情况

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是由山东三力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在文留镇第二化工厂原厂址上独资建设的高硼硅玻璃企业,有3个车间,设有安全科、生产科等9个科室,其中发生爆炸事故的三车间共有职工128人,分三班运转。

该公司第三车间位于生产区的东部。三车间共有5、6#两座玻璃窑炉,四座退火炉,设计规模为年产8000t玻璃拉管。每座窑炉建有四条玻璃拉管生产线,由蓄热室、工作池、料道、风机、燃烧系统、电熔化等部门组成;其窑炉所需热能来源于燃烧系统和电熔化两部分产生的热量。燃烧系统由供风系统和低压天然气(0.05MPa)系统组成,车间用电为常规用电和电熔化用电。车间内在5#、6炉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长27.6m、深1.53m、宽1.23m的主电缆沟。在5、6炉中间有一条南北走向,长15.8m、深1.52m、宽0.96m的电缆沟。东西与南北电缆沟相连接,连接处有一个1.2m×0.73m的人孔。整个电缆沟上覆盖30cm厚的水泥现浇层地面,共有北、中、西三个人孔。

在第三车间建设前,公司发现地下有一条中原油田废弃的529mm天然气管线,距地面0.77m。在做5炉基础时,该公司对废弃的529mm管线进行了处理,割除20余米,其西北端口在车间外,东南端口距5炉蓄热室东南角1.25m处,两端口均由三力公司焊工焊接盲板封堵。

2.事故经过

2000年2月18日晚10时37分,三车间电缆沟内可燃气体爆燃,将车间内电缆沟中间人孔和西侧人孔盖板冲开,车间主任张某某发现后,一边派人通知公司领导,一边赶往配电室通知停电。电工申某与车间主任张某某先后到三车间救火公司领导接到通知后也相继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继续扑救电缆沟内的火。由于火源在电缆沟内,难以扑救。公司领导打电话通知文留镇政府,请求帮助救火,文留镇政府领导立即与中原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联系,

请求支援。晚10时50分,油田采油一厂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投入救火。控制住火势后,一名消防队员从中间人孔处下到电缆沟内用水枪扑救电缆沟内的火,随着火势的减弱,看见电缆沟北墙缝隙处有火苗蹿出。晚11时58分火被扑灭,由于车间停电供风系统无法运转,窑炉燃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公司员工为防止窑炉中高温玻璃液降温过快引起生产事故,按操作规程利用供气备用系统加热护炉。2月9日零时06分,三车间5窑炉东侧发生爆炸,当场死亡12人,受伤59人,在送往医院途中又有1人死亡,在抢救过程中,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


这起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56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342.6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察及物证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确定,529mm管线在废弃时管道内存有残留天然气,在该公司三车间施工处理管线时又进入了分空气。由于电缆沟着火,火焰烘烤横穿电缆沟内废弃的529mm管线外壁,使管线内温度达到了天然气和氧气的反应温度,管线内混合的天然气和氧气发生氧化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致使管线内气体压力升高,超过了废弃的529mm管线端口焊接盲板所能承受的压力盲板炸飞,可燃气体冲出废弃的529mm管线。由于5#炉蓄热室墙体的阻挡,喷出的可燃气体向上和反向扩散。又因为管线内原来混入的氧气有限,从管道内喷出的气体中仍含有大量反应过剩的天然气体,遇炉窑明火再次发生爆燃,导致了这起爆炸事故的发生。

这起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1.三力公司在施工时对地下529mm废弃天然气管道处理不当,盲板封堵焊接质量差,随着蓄热室周围地温升高,管道内残余的天然气受热升温形成正压,穿过其端口盲板焊接气孔进入电缆沟。电缆沟内天然气积聚达到爆燃浓度,并沿电缆沟电缆穿孔进入6炉常规电控柜,6#炉常规电控柜内空气开关电热作用引燃天然气,是造成电缆沟着火的直接原因。

2.由于电缆沟着火,火焰烘烤横穿电缆沟内废弃的529mm管线外壁1小时21分钟,使管线内温度达到了天然气和氧气的反应温度,放出大量热量,致使管线内气体压力升高,超过了废弃的529mm管线端口焊接盲板所能承受的压力,盲板炸飞,可燃气体冲出废弃的

529mm管线,由于5#炉蓄热室墙体阻挡,喷出的可燃气体向上和反向扩散,遇窑炉明火再次发生爆燃,是造成这起特大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3.由于现场人员误认为电缆沟着火是电缆短路起火,对废弃管道发生爆炸预料不到,在电缆沟发生火灾造成车间停电的情况下,当班职工加热护炉,未及时撤离现场,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伤亡人数较多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按照规定,在用管道都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的项目分为外部检查、重点检查和全

面检查。检查周期应根据管道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由使用单位自行确定。但每季度至少应进行一次外部检查;I、Ⅱ、Ⅲ类管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检查;Ⅳ、V类管道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各类管道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过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只有轻微腐蚀和冲刷(蚀)的管道,下次全面检查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九年。

对于废弃不用的管道,通常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有的埋入地下任其自然腐蚀,有的作为废钢铁处理。

在这起事故中,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对废弃不用的管道处置不当。在第三车间建设前,已经发现地下有一条废弃的529mm天然气管线,距地面0.77m。在做5炉基础时,该公司对废弃的529mm管线进行了处理,割除2余米,然后将两端口焊接盲板封堵。当时之所以这样处理,可能是怕麻烦,或者是疏忽大意,认为废弃不用的管道不会存在危险,结果却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如果当初警惕性高一点,将这条废弃的天然气管线全部挖出处理掉,就不会发生以后的事故。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安全生产不能有任何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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