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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12”燃气爆燃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07日

1、事故情况
   2009年2月5日天津市河北区一小区用户向燃气销售管理所报告,称家中有煤气味,销售管理所派维修人员到用户家中进行检测,发现有泄漏点,立即更换了表前阀门和煤气表。
      2月12日用户又向收费员反映家中还有煤气味,维修人员再次到用户家中检查检测,最后为确保安全,对该用户家中的旧立管进行了更换,立管更换后进行了打压测试,合格后进行了通气点火。晚22时许,该用户又向燃气客服中心报告家中有煤气味。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户引入管在违章自建阳台搭设的小屋内,周围堆放有许多空调设备和电线、电器等杂物,使抢修人员无法对引入管进行检测。
之后抢修人员向用户了解情况,了解到当晚6点多,刚刚换完户内的燃气立管。随后,抢修人员用洗衣粉水对户内从过墙管到立管各接口处进行刷漏检测,包括热水器燃气管、燃气表、表前截门,经检查均未发现有泄漏情况,但时而感觉有燃气味。于是,抢修人员要求用户将引入管周围杂物清理,以便彻底检查,要求用户打开门窗通风,并关闭一楼引入管大截门后回队待命。
       12日23:40值班调度接该用户电话称:已将引入管周围杂物清理。抢修人员于13日凌晨零时左右再次到达现场,首先对引入管进行查漏,未发现泄漏。然后,打开一楼引入大截门,再次对户内外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查漏,经过再三检查,仍未发现泄漏点。

于是,征得用户同意,准备对厨房吊顶内进行检查。由于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检查,所带的防爆手电已经没有电了,而且经过长时间开窗通风,厨房内已感觉不到有燃气味了。抢修人员准备借助灯光对厨房吊顶内侧进行检查。就在打开厨房灯开关的瞬间,厨房屋顶天花板(因更换户内立管已掀开一角)靠户内立管一侧的夹层发生局部爆燃。瞬时屋内电器全部关闭。户主两人当时未在厨房,三名抢修人员躲闪及时,且爆燃程度较弱,现场所有人员均未受伤。抢修人员见此情况,立即将引入大截门再次关闭,以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1) 经过调查和现场检测分析,该户室内外燃气管线均无泄漏点。引起爆燃的燃气是由于更换户内立管时,泄漏的燃气有少量燃气蜗居于厨房吊顶夹层内,且因电线连接处,未采取绝缘措施,致使打开厨房灯时,电线接头处打火,引燃残留燃气,发生爆燃。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 抢修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反燃气安全常识和操作规程,在未确定燃气泄漏点,未彻底排除有燃气泄漏问题情况下,打开厨房灯,引发爆燃事故。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 对厨房吊顶内侧进行检查时,发现吊顶内有一处电线接头未用绝缘包布绝缘,接头电线裸露在外。事故发生后,户主几次欲将电源闸合上,但均未成功。这是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之一。  
(4)抢修人员所使用的防爆手电,电容量较小,不适宜长时间使用。抢修人员对抢修过程估计不足,准备不充分。这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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