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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几起燃气事故的启示

作者:姚维堂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20日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燃气事故。下面通过对几起事故案列的介绍和分析,希望读者从中吸取教训,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案例1:中石化东莞石油公司食堂发生爆炸

  2014年3月3日14时55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中侨大厦四楼,中国石化广东石油东莞分公司内部食堂发生爆炸,造成正在就餐的1名员工死亡,30名员工受伤。

  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原因是液化气瓶泄漏引发爆炸,现场没有起火。

  【启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不局限于和生产直接相关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监)控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危险状态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劳动纪律、实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辅助性、公用性场所、设备和活动一样要重视,正所谓“泾溪石险人兢惧,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

  案例2:两住户私接天然气引发泄漏

  2014年1月30日正是大年三十。当天上午,西夏小区7号楼天然气泄漏,浓浓的气味弥漫在该楼周围。哈纳斯天然气公司接群众举报后,工作人员立即对7号楼逐户检查,发现该楼3单元101室和4单元102室两住户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私自接通天然气使用。其中,暂住于4单元102室的嫌疑人梁某,把新装的天然气管道的气又接到以前报废的天然气管道上造成了漏气,且浓度严重超标,稍见明火就会发生爆炸,严重危害小区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事故原因:违规操作。

  【启示】在燃气等公共设施的管线上,私接一些设备到自家进行使用是违法的,涉嫌破坏燃气设备罪。害人害己。

  案例3:郑州天然气室内泄漏,早上开灯被引爆

  2014年1月11日上午,郑州市文化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南100多米路东,文化路48号院15号楼3楼一居民家中发生天然气爆炸,3人被炸伤。

  事故原因:该住户的燃气软管脱落,致使天然气泄漏,早上开灯时发生爆炸。

  【启示】煤气橡胶管宜改为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用毕立即关闭阀门。家中如安装了煤气泄漏报警器就会及时报警发现漏气。

  链接:

  燃气由多种气体组成的混合气体,主要由低级烃(甲、乙、丙、丁烷,乙、丙、丁烯)氢气和一氧化碳等可燃组分,二氧化碳、氮气和氧气等不可燃组成,以及氨、硫化物、氰化物、水蒸气、焦油、萘和灰尘等杂质所组成。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其共同的危险特性是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或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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