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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燃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7日

2013年6月11日,苏州市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事故经过
        2013年6月11日7时26分,苏州某燃气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入院救治,其中1名伤员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于6月20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3万元。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包某进入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范围的厨房后处置不当,触动电器开关产生引爆源引起爆炸。
        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某未遵守《职工食堂管理制度》有关安全用气的规定,致使大锅灶灶头意外熄火后长时间泄漏;值班运行工范某违反《运行工岗位责任制》规定,6月10日下班时,未按规定关闭通向生活辅助区锅炉房和厨房供气管道的阀门,导致厨房液化石油气连续泄漏。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事发时正处于职工集中上班时间,职工进入综合办公楼更衣和办公。而综合办公楼建筑形式为砖混结构,爆炸产生的冲击波破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导致综合办公楼坍塌。
        (二)间接原因。
        1.燃气安全使用培训教育不到位。食堂负责人忽视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疏忽大意,夜间长时间无人值守蒸煮食物。
        2.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储罐场对食堂有值班巡查制度,但未得到认真落实。储罐场运行工违反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关闭管道阀门,无人及时监督检查和制止。
        3.储罐场安全管理存在盲区。储罐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忽视对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未定期检查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4.有关行政主管单位和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要从根本上强化安全意识,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强设备养护维修,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生活辅助区隐患排查治理。在强化生产区安全管理的同时,要加大燃气行业生活辅助区隐患排查,要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主动上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排除,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广泛开展宣教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是一项长期工作。许多用气单位、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燃气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普及安全使用燃气常识十分重要。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采取文艺宣传、课外辅导、科普教育、知识竞赛、发放安全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推广使用燃气安全报警系统,提高燃气安全技防能力。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和行业技能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多渠道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全面提高燃气经营者、管理者、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燃气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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