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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峪口矿“7.7”雷管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12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03年7月7日,二水平火药库雷管爆炸,受伤3人。
二、事故经过
2003年7月7日白班,下峪口矿二水平火药库保管员张某某乘坐8点30分人车入井,约9点40分到达火药库,他先从零点班存放在木板架子上的3包雷管中取出180发发给掘一区的两个放炮员,然后给掘一区第三个放炮员黄某某发放雷管,保管员在进行雷管号码登记时,不慎将矿灯头掉入半开的桌斗中,矿灯漏电引起桌斗中的电雷管爆炸,将火药库管理员张某某及距其2米远的掘一区放炮员黄某某、掘二区放炮员杨某某炸伤,时约10点30分。雷管爆炸后,受轻伤的掘进二区放炮员杨某某立即通过电话给调度室做了汇报。调度室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及时将被炸伤的3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三、事故原因
㈠直接原因:
火工品保管员违章将矿灯带入火药库,矿灯漏电引起雷管爆炸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㈡间接原因:
火工品管理混乱,废旧雷管存放在发放桌右抽斗内,回收不及时,脚线未扭结短路。矿灯管理存在漏洞,维修检查不到位。火工品日常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职工安全自保意识差,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
四、防范措施
㈠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严禁将矿灯带入火药库内。
㈡加强火工品管理,完善废旧雷管、火药的清退、保管、回收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㈢加强矿灯的日常管理工作,严禁漏液、漏电矿灯入井。
㈣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自保、互保意识。
㈤开展一次火工品专项安全大检查,查措施、查隐患、堵漏洞,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杜绝类事故再发生。
五、事故点评
本起事故告诫我们,雷管储存、运输、携带期间必须将脚线扭结短路,雷管必须存放在绝缘、抗冲撞、抗震动的专用雷管箱内。建议有条件的矿区,最好为火工品保管员配备防护服装及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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