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和国务院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研究,拟将事故的直接责任企业和在相关安评中介服务中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作为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国家应急管理部,现公示如下:
1.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2.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对以上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关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应急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反映。接待电话:025-83332394。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1月19日
大广高速发生货车与小轿车碰撞事故 …
四川成都一小区发生火灾 致2伤
香港宏福苑火灾7座受灾楼宇将拆除
湖南新化一辆消防车坠崖 6名消防员因…
7名中国游客在贝加尔湖溺亡
湖北宜城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
云南楚雄一艘涉客船舶倾覆 26人落水4…
江苏省东海县发生火灾事故 致8死
2019年安全生产月主题:防风险 除隐…
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
安徽马鞍山马钢厂房突发爆炸 致2死1伤
广西玉林一化工厂发生爆炸 致4死7伤
江西南昌方大特钢燃爆事故致1死9伤
中国工人在缅甸输电工程施工中高空跌…
济宁一游乐园发生触电事故 致1死3伤
吉林市一钢厂发生爆炸起火 致1死2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