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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旅馆等住宿类场所应当具备的消防安全3个基本条件

作者:庆林林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10月20日

首先,宾馆、旅馆等住宿类场所国家非常重视它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在建设初期就考虑了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它的建设和设计是以保护众多人员生命安全为重点,以围绕保证火灾情况下人员安全逃生为目的,进行的设计。并且《消防法》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制度。

二是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方面赋予了特定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消防法》第17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列入管理。

三是在法律层面赋予宾馆的特殊安全工作职责。根据《消防法》第17条除应当履行一般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外,还应当履行特殊的消防工作职责。同时,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一、  一、 现实中宾馆、旅馆等住宿类场所,具有以下火灾风险:

1人员密集。暂住顾客对周围环境、逃生路线不熟悉,随身携带的背包大而沉重火灾时容易产生拥堵、混乱局面,疏散困难,易造成群死群伤‌;

2可燃物集中。宾馆内部装修装饰材料、家具、床上用品等大量使用可燃物,火灾负荷大,容易导致火势快速燃烧蔓延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3引发火灾风险的因素多。顾客吸烟、手机充电和使用电器随意性强、宾馆方无法管理和控制。

二、根据场所的火灾风险,围绕保护人员生命安全防止群死群伤为目的,根据《规范》这类场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消防安全条件:

1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并确保功能完好有效。它是及早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唤醒提醒人员及早逃生的先决条件。顾客可现场检验的方法:

在疏散走道和房间顶棚上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器,巡检灯每15秒闪烁一次,表明报警器灵活好用,能够及时探测到火灾烟雾及时发出声光报警说明功能完好有效;

2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安装配备齐全。它是为指引疏散路线和方向,提供必要照明,是降低逃生延误时间的必要条件。顾客可现场检验方法:

(1)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清晰可见且不被遮挡。‌‌顾客亲自踏查沿着绿色标志箭头指示的方向到达安全出口(见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

(2)事故照明灯具设置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沿途,安装高度一般为2.2m-2.5m墙面或顶棚上,在疏散通道间距不大于10m。其三色灯:

A红灯亮的意思是消防应急灯处于应急状态(如断电或故障),需检查电路或手动关闭。B绿灯亮的意思是消防应急灯正在充电,等充电完成就会自动关闭。C黄灯亮的意思是消防应急灯存在故障,需要检查原因,然后去除故障后才能关闭。

3封闭楼梯间是生命通道。封闭楼梯间附属的防火门、闭门器无变形和损坏并自动关闭,能够及时阻止火灾烟雾进入,确保楼梯间空气清洁。同时,楼梯间内不存在被占用、堵塞和锁闭等情况,楼梯间通畅无阻,是确保人员安全逃生的重要条件。

最后,提醒:为了保证您和随行家人及亲友的生命安全,亲自踏查验证一趟是值得的行动。曾经的火灾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前车之鉴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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