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息,应急管理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管理。
该通知由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发布,文件编号为应急〔2026〕60号,印发日期为2026年7月2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应急管理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以及各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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