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2日04时57分许,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进体育东路西约120米处张某勇驾驶粤ADH****号小型轿车遇陈某黑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搭载王某梅在同车道前方行驶,结果小型轿车车头与电动自行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陈某黑、王某梅二人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43万元。事故发生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经调查组调查认定并经区政府审批结案,本次道路运输交通事故是一起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引起的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已依法向社会公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天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了天河区“2•12”黄埔大道西进体育东路西120米处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有关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天河公安分局、交警天河大队、天河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的事故评估组,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具体评估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和成效。评估组采取现场评估、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抽查同类型出租车经营企业等方式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不足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二、有关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 序 号 | 姓名 | 处理内容 | 落实情况 |
| 1 | 张某勇 | 肇事驾驶员,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由交警天河大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落实 |
(二)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由区道安办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函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经查阅资料,天河公安分局(区道安办)在事故结案后有及时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也有对涉事企业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项处理建议已落实。
2.企业有关的管理人员建议由企业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经查阅资料,涉事企业有按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现场评估、座谈问询、查阅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交的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抽查同类型企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应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将本次事故在全公司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教育培训,督促驾驶员严格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做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落实对驾驶员的管理,充分运用重点驾驶员监管等措施,做好驾驶员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驾驶员违规驾驶行为。
经现场查阅该公司的工作台账资料,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有组织全公司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有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和外部举报奖励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挂牌督办以及安全生产约谈等三项制度、交通安全专项考核办法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有组织驾驶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加强对重点人员管理。有制定安全运营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治理人车不对、超时运营、超速驾驶等环节。
(二)事故调查报告建议交警天河大队要加强事故研判分析,有针对性调整勤务,特别是主干道、城市快速路等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的部位,要及时调整勤务安排,科学布置警力,加强事发路段的巡逻,及时发现制止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阅该部门的工作台账资料,事故发生后,该大队在事故发生后,有针对性的调整勤务,优化夜间巡逻警力巡逻路段和时间段,重点路段有加强巡逻执法,及时纠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三)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区道安办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建议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举一反三,要加强对出租车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常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提升安全隐患发现能力,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以及行业规章等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经查阅该部门的工作台账资料,天河公安分局(区道安办)在事故结案后有及时将本次交通事故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评估组通过走访同类型出租车经营企业广东燕岭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有收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本次交通事故的通报,有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有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
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经营主体,虽有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但制度在落实方面还不够细致,比如安全运营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面,仍存在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五、工作意见和建议
结合本次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要持续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运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紧盯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切实提升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二是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要会同天河公安分局(区道安办)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对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督促企业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闭环,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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