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11时37分许,342国道11公里+100米处(黄岛区海青镇东潮河村东),一辆重型栏板半挂货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自卸货车相撞,致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和《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 315 号)的有关规定及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监执法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7]1号)文件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总工会、五莲县应急管理局和寿光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等单位参加的黄岛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员会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责任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查阅资料、技术分析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1.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鲁G076D挂重型栏板半挂车驾驶人和车辆情况
驾驶人潘明强,男,1976年07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双城市新兴镇新民村十三委。驾驶证真实有效,准驾车型A2,驾驶证状态:3起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2020年6月21日到期)。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为:232101197607294614,从业资格为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5年4月12日。
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为山东海纳宏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宏洲公司),登记住所为寿光市侯镇(原五台镇址),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道路运输证证号:37078300861。鲁G076D挂重型栏板半挂车为寿光巨晟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为寿光市文家街道办事处后游村沿街楼西500米路南,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证号:37078334686。
2.鲁LD6252重型半挂牵引车/鲁L2511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和车辆情况
驾驶人刘伟,男,1984年07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刘官庄村593号。驾驶证有效,有效期为2024年9月20日,准驾车型A2。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为:371121198407181017,从业资格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2年3月20日。
鲁LD6252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为日照市固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业运输公司),登记住所为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叩关镇驻地,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车辆车辆道路运输证证号为:371121301792。鲁L2511重型自卸半挂车为日照市固业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为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叩关镇驻地办,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车辆道路运输证证号为:371121301790。
(二)事故单位情况
1.海纳宏洲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2006年10月13日,注册地:寿光市侯镇(原五台镇址),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贾三民,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集装箱运输;冷藏保鲜运输;超大件运输;国际货运代理;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集散、货运代理、普通货物搬运装卸),物流信息服务,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销售:汽车及其配件、轮胎、机油、煤炭、焦炭、木材、石材、钢材、矿产品(不含稀贵矿种)国内贸易;物流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机械设备及汽车租赁;汽车置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370783006611)有效期至2021年6月14日,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
2.固业运输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2013年11月13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刘官庄社区对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常元,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见许可证)。物流信息服务,货物配载;货物搬运装卸;仓储及货运代理。(以上范围涉及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有效审批或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371121306727)有效期至 2021年11月5日,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
(三)车辆行驶路线
2020年6月30日,固业运输公司驾驶员刘伟驾驶鲁LD6252重型半挂牵引车/鲁L2511挂重型自卸挂货车自日照市大刚石子厂出发,满载石子,经342国道至青岛市黄岛区大刚砼业公司送货。海纳宏洲公司驾驶员潘明强驾驶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鲁G076D挂重型栏板半挂车自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港,装载铁粉,经342国道至寿光市巨能特岗有限公司送货。
2020年6月30日11时37分许,位于342国道11公里+100米处(黄岛区海青镇东潮河村东),沿34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的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鲁G076D挂重型栏板半挂车驶入路中心南侧,与沿34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LD6252重型半挂牵引车/鲁L2511挂重型自卸挂货车相撞。
事故路段限速60km/h,鲁GE7211/鲁G076D挂号半挂货车车身+车内货物称重结果为24900公斤,车速61km/h。鲁LD6252/鲁L2511挂号半挂货车车身+车内货物称重结果为52620公斤,超载约12%,车速57km/h。
(四)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处为342国道11公里+100米处(黄岛区海青镇东潮河村东),设计速度60km/h事发路段呈东西走向,沥青路面,双向四车道,路中心设有单黄实线分隔对向车道,两侧设置白色实线,采用震荡标线作为车行道边线,曲线外侧设置了视线诱导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事故地点天气为晴,能见度良好。
(五)安全管理情况
1.海纳宏洲公司
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购车出资人鞠会涛,2010年5月,鞠会涛聘用潘明强驾驶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2017年12月15日,因业务运输需要,鞠会涛与海纳宏洲公司签订了租赁挂靠合同,海纳宏洲公司对所有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留档,并督促车主完成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审、车辆及人员的保险缴纳,并按照公司要求每月对运输车辆进行排查和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020年4月11日,车主鞠会涛选择有正规合法资质的寿光市德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车辆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上线检测,经检测合格后上路运营。
该公司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员证书;企业定期开展了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有培训记录;有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建有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并有专人看管和维护;企业负责人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但存在如下问题:
(1)安全培训不到位。2010年5月10日,海纳宏洲公司通知潘明强到公司进行岗前培训,并检验其上岗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是否真实有效,培训合格后到公司进行备案留存,鞠会涛代表潘明强签字确认,但直到事故发生时,鞠会涛未到海纳宏洲公司对驾驶员潘明强的资料进行备案留存。
(2)车辆档案和驾驶员档案整理不规范,未能做到 “一车一档”、“ 一人一档”。海纳宏洲公司未将驾驶员潘明强的资料进行备案留存,未在驾驶员潘明强驾驶证逾期前,督促其按时换证。
2.固业运输公司
2019年11月15日,该公司选择有正规合法资质的五莲县奕通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车辆鲁LD6252重型半挂牵引车/鲁L2511重型自卸半挂车进行了上线检测,经检测合格后上路运营。
2016年驾驶员刘伟受日照市固业运输有限公司聘用,驾驶车辆鲁LD6252重型半挂牵引车/鲁L2511重型自卸半挂车,日照市固业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6月10日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2020年6月23日,公司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事故发生时,其驾驶证有效期至 2024年9月20日,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20日,且继续教育学习正常。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员证书;企业定期开展了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有培训记录;有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建有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并有专人看管和维护;企业负责人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但存在如下问题:
(1)车辆档案和驾驶员档案整理不规范,未能做到 “一车一档”,“ 一人一档”;
(2)车辆技术档案管理不规范,车辆虽然正常维护,但
未记录;
(3)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不到位,虽然公司通知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但缺少监督落实。
(六)有关部门履职情况
1.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公路法》《山东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单位管理办法》进行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山东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单位管理办法》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单位基本职能是: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巡查、路况调查等工作”。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据此开展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在该事故发生前巡查中未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病害,路面无障碍物,公路标志、标线清晰,未发现残缺等问题。
2.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寿光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对海纳宏洲公司进行安全检查。2019年对海纳宏洲公司共检查5次,查出问题隐患15条,给海纳宏洲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公司进行整改,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完毕。2020年7月前,寿光市交通运输局对海纳宏洲公司共检查2次,查出问题隐患10条,给海纳宏洲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公司进行整改,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完毕。期间,该局还利用“智慧交通平台”和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对海纳宏洲公司进行安全监管,并实行销号制度。
3.五莲县交通运输局
五莲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2019年对固业运输公司共检查4次,查出问题隐患12条,给固业运输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公司进行整改,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完毕。2020年7月前,五莲县交通运输局对固业运输公司检查4次,查出问题隐患24条,给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公司进行整改,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6月30日10时许,海纳宏洲公司驾驶员潘明强驾驶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鲁G076D挂重型栏板半挂车自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港,装载铁粉,经342国道至寿光市巨能特岗有限公司送货。
2020年6月30日8时许,固业公司驾驶员刘伟驾驶鲁LD6252重型半挂牵引车/鲁L2511挂重型自卸挂货车自日照市大刚石子厂出发,满载石子,经342国道至青岛市黄岛区大刚砼业公司送货。2020年6月30日11时37分许,两车途径342国道11公里+100米处(黄岛区海青镇东潮河村东)时,潘明强驾驶鲁GE7211重型半挂牵引车/鲁G076D挂重型栏板半挂车(车载1名乘客宋伟丽)沿34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驶入路中心南侧,与刘伟驾驶的LD6252/鲁L2511挂重型自卸挂货车沿34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相撞,后两车起火燃烧,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重型栏板半挂货车驾驶员潘明强和副驾驶乘客宋伟丽死亡,重型半挂自卸货车驾驶员刘伟受伤。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2020年6月30日11时48分,胶南公安局122接报后,迅速联动119消防大队和120急救中心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和救援。相关部门及单位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现场处置合理,应急救援及时,防范事故扩大措施有效,信息发布公开、透明,履行了应急救援职责。目前,事故双方正通过保险公司解决善后赔偿事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损失约人民币20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潘明强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国标要求的机动车上路,且超过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违法越过路中心单实线驶入道路中心南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海纳宏洲公司
(1)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对潘明强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核上岗。
(2)检查督促不到位。车辆档案和驾驶员档案未能做到 “一车一档”、“ 一人一档”。未将驾驶员潘明强的资料进行备案留存,未在其驾驶证逾期前,督促其按时换证。
2.固业运输公司
(1)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档案不规范。车辆档案和驾驶员档案未能做到 “一车一档”,“ 一人一档”;车辆技术档案未记录;
(2)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刘伟驾驶的车辆不符合技术标准及其超载行为监督不力。虽然公司通知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但缺少监督落实。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责任调查组调查认定,该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鲁GE7211/鲁G076D挂重型栏板半挂货车驾驶人潘明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行政处罚建议
1.海纳宏洲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规定,未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寿光市有关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2.固业运输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规定,未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五莲县有关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三)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海纳宏洲公司按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鞠会涛等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寿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建议固业运输公司按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和驾驶员刘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五莲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一)海纳宏洲公司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压细,真正能够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要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要落实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培训效果。要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对车辆实时状态要予以监控,对司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越线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要认真开展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对制动、转向等重要结构要按月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杜绝带病上路,检查情况要如实记录。
(二)固业运输公司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的惨痛教训。要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投入运营。严格从业人员聘用审核把关和日常管理考核,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遵章守纪意识,确保安全驾驶。
(三)加强企业监督管理。
交通、公安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深刻吸取本起事故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行业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货运车辆管控。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运输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继续加强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超速、超载以及违法变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狠抓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整治,严格落实经济处罚、挂牌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证照、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推动运输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警示宣传教育,继续用好隐患约谈、案例推送、事故预警等有效做法,发挥短信平台、电视、新媒体等不同媒介的优势,广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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