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11时58分许,彭州市汉彭路与成德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经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彭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以市应急局局长廖光琦为组长,市应急局副局长曾小川、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林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应急局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彭州市人民检察院、绵阳市涪城区应急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对该起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通过调查取证、调阅资料并询问有关当事人,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处理建议,同时也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彭州市“12·27”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二、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川B67116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B139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所有人: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69973733K,公司法人:何志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05年1月6日,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公司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红星村5社,营业期限:2005年1月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装卸、搬运服务,代理铁路运输服务,五金紧固件零售,仓储服务,玻璃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经事故调查组查实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川B1396挂的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的上装部分与2023年9月份进行过更换,其车架号与川B1396挂的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登记的车架号不相符。2.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新入职驾驶人严光乾未开展三级安全教育,自2023年9月至12月27日3个月内,未组织严光乾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制定2023年度隐患排查计划表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自2023年9月至12月27日3个月内,未组织对出事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4.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全,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GPS监控与三方公司合作,但未见合作协议和相关违规处理台账。(三)事故发生经过2023年12月27日11时58分许,严光乾驾驶川B6711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悬挂号牌川B139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汉彭路由广汉市方向往彭州市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汉彭路与成德大道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同方向直行通过路口的曾修德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曾修德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四)事故现场情况1.车辆情况。川B6711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悬挂号牌川B139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四川浩通物流有限公司;登记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红星村5社;使用性质:货运;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保险单号:PDZA202351070000332264。2.当事人情况。严光乾,男,1988年4月24日出生;住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养马街道金鱼池村11组38号;身份证号:51390xxxx247174;准驾车型:2AD;交通方式:驾驶川B67116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曾修德,男,1953年9月7日出生;住址: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汉王村13组19号;身份证号:510126xxxx1231;交通方式:骑自行车。曾修德的死亡原因为在交通事故中胸腹部损伤死亡。3.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彭州市汉彭路与成德大道交叉路口,路口往南经成德大道通往成都市,往北经成德大道通往德阳市,往西经汉彭路通往彭州市,往东经汉彭路通往广汉市。彭州市汉彭路为东西走向,沥青路面,双向两车道(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外侧各有一条非机动车道,道路中心以黄色单虚线分隔,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以白色单实线分隔,设有限速60KM/h标志。有交通信号控制,路口北侧成德大道道路为半幅封闭施工,事发时为白天、阴天。(五)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5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川B6711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严光乾立即拨打了122电话报警,随后120急救人员、交警濛阳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维护秩序,迅速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对周围群众开展走访调查。目前该事故善后工作已得到基本解决,伤者家属情绪稳定,无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严光乾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拼装的挂车在交叉路口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其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2.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3.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全,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4年2月2日作出事故认定,严光乾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曾修德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一)对肇事驾驶员处理建议严光乾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拼装的挂车在交叉路口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第五十一条第七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规定,造成曾修德死亡,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建议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何志富,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规定对其进行处罚。2.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款[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规定对其进行处罚。3.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四川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完善并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源头防范,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大对违规违章驾驶行为的警示惩戒力度,提高公司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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