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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安阳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12月29日

2023年5月13日8时15分,安阳市内黄县境内S220省道71公里加900米内黄县中召乡位庄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8674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安委会下发了《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豫安委督〔2023〕10号)。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内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县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市纪检监察机关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同步开展追责问责审查调查。2023年7月30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安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结案,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2021年修正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7月3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了安阳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成员由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内黄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组成。8月6日,评估组逐项对照《安阳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阳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安政文〔2023〕57号)要求,深入事故相关部门,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吕晓垒,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冀D6L952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V363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具有安全隐患的冀D6L952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V363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且车辆载货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023年5月13日被公安机关控制,6月8日被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2023年9月20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0527刑初471号判决,被告人吕晓垒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2026年11月19日止。

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及汲取事故教训情况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动隐患整改。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每月召集全县“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企业安全隐患、车辆违法及分析近期企业交通事故原因和教训,督促企业有针对性消除源头隐患。内黄县交通管理局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把好源头安全关。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通过走访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约谈、书面提醒等形式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道路巡逻管控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5.13”事故发生后,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月行动,抽调警力配合路面巡逻中队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设置城区16个和国省道16个重点整治点位,严查“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先后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豫筑平安”夏季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见底清零行动”、“豫筑平安”守护天使行动、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冬季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等各类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展各类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加大路面巡逻力度。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针对辖区事故发生的特点,开展巡逻查控工作,特别是凌晨4时至6时、中午13时至15时、晚上22时至24时的重点时间段,对辖区内的国省道等重点道路开展巡逻,做好易发事故路段巡逻查控工作。

三是加强农村道路与国道、省道通行管理。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内黄县公路中心联合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在南北快速通道设置隔离带,持续推进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排查标志标牌标线和示警柱缺失情况,完善重要县道安防标志25块,并在事故发生地(位庄路口)设置减速带,已全部完工。联合执法守护道路安全。中召镇人民政府针对农收期间在S220省道两侧农民晒粮问题,与县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晒粮农户进行劝导、制止,以免占道晒粮出现交通事故。

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针对该县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易发事故的特点,将交通安全宣传有序安排到农村群众身边,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教育群众守法保安全。广泛发放宣传品提升宣传效果。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中召镇人民政府向群众发放《致内黄高铁站周边群众的一封信》、《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向过境内黄的大货车驾驶员发放《致大型车辆司机朋友的一封信》、《内黄交警寄语》等宣传品,教育受众遵守交通规则,守护交通安全。对电动三轮车开展交通安全提醒警示。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结合“5.13”暴露出的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广泛在电动三轮车上张贴、喷涂“严禁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逆行”等安全提示语,全力保障农村地区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安阳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内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收到《安阳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阳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安政文〔2023〕57号)后,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落实了管理责任,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和基础设施提升工作,加大了隐患整改查处力度,广泛开展了群众宣传教育,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落实了《安阳内黄“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人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

六、下一步建议

一是持续做好“协同共治”。持续推动落实内黄县交通运输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两个专业委员会为主导、行业部门为主管、基层党委政府为主体的“三个责任”,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二是持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公安、交通、公路、住建等部门要紧盯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农村平交路口、马路市场等高风险路段,重点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全力管控隐患风险。

三是持续做好源头管控。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聚焦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企业,精准管控重点人、重点车的风险隐患,提升营运企业管理能力及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

四是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常态化,以农村、企业、学校为宣传阵地,以“一老一小”为宣传重点,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引导,开创群防群治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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