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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果公示

  来源: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5月17日

2022年11月3日1时20分左右,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双路双碑立交桥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2年11月3日,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驾驶员肖某兴驾驶渝A67***小型轿车,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经井双路往烈士墓方向行驶,1时20分左右,当其行驶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双路双碑立交桥处时,该车与完成道路划线作业后站在道路中间照相的道路作业人员张某接触,致其受伤。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肖某兴立即下车查看,并拨打120和110,120到场后将张某送往西南医院进行抢救。11月4日10时02分,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肖某兴在驾驶渝A67***小型轿车过程中观察不够、措施不当,道路作业人员张某未佩戴反光安全帽站在未设警示标志、未封闭施工的道路中间照相,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事故性质

通过对事故原因综合分析,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观察不够、措施不当,道路作业人员张某未佩戴反光安全帽站在未设警示标志、未封闭施工的道路中间照相,而导致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道路作业人员张某未佩戴反光安全帽站在未设警示标志、未封闭施工的道路中间照相,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同等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免于追究。

(二)肖某兴驾驶渝A67***小型轿车过程中观察不够、措施不当,将道路作业人员张某碰撞,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同等责任,建议由区交巡警支队按照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作为渝A67***小型轿车的所有人,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齐全,组织驾驶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每月的安全教育培训,按期对车辆进行了检查、维修、保养,同时开展了路检路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在本次事故中不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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