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16时33分,重庆市沙坪坝区工人村支路沙坪坝区体育馆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4年4月15日16时33分,尹*平驾驶重庆海豪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渝DD9***重型自卸货车沿重庆市沙坪坝区工人村支路往工人村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沙坪坝区体育馆路口时,该车将由右至左横过道路的行人刘*明撞倒在地。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尹*平立即停车并下车查看,发现渝DD9***重型自卸货车左前轮后方躺着一名男性老人后立即拨打了110和120。16时50分左右,120医护人员赶到事发现场,经现场确认,刘*明已无生命特征。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尹*平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够,以及行人刘*明横过道路未走人行过街设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二)事故性质
通过对事故原因综合分析,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够,以及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过街设施而发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尹*平驾驶渝DD9***重型自卸货车观察不够,将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的行人刘*明撞倒并碾压,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同等责任,建议由区交巡警支队按照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重庆海豪运输有限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车辆维护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督促驾驶员完成网络课程培训学习,及时发布交通路况、事故警示通报等信息,按时开展车辆“日周月”隐患排查,但该公司未按期对事故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建议由綦江区交通运输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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