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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11日

2023年2月2日1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下行线395Km+120m处,发生一起重型厢式货车、小型轿车与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及5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8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纪委监委和漯河市安委办派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3年6月27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安委办牵头成立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4年6月25日,市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组,由市安委会专职副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刘武任组长,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总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评估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方法》等有关规定,依据《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将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力度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等责任追究情况,列入本次评估清单(见附件),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档案、现场核查等方法,认真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对照《关于成立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批复》(铜政秘〔2023〕14)进行核查了解,对苏AN6***号(苏AG***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1家生产经营单位和该单位2名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均已按要求落实(见附件2)。其中,2023年10月11日,漯河市应急管理局对漯河市金勇运输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300000元(壹佰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由于经营困难,申请分期缴纳罚款并获批准。目前,已缴纳三期罚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整)。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树牢。“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来,铜陵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消除一类隐患”的工作理念,多措并举、靶向发力,一是优化提升交安设施,逐步完善小区事故黑点示意图、事故灰点示意图,例如针对沪渝高速黄岭大桥路段,设置恶劣天气预警系统,加装行车安全智能诱导灯168套,实现智能安全引导,降低事故风险。二是通过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数据与公安交管大数据碰撞,分析研判疲劳驾驶车辆信息,创新建立“三重引导”工作机制,全力解决疲劳驾驶查处难问题。三是织密路面防控网络,在确保20时至次日8时不间断、全覆盖巡逻的同时,强化事故多发时段和重要点位巡逻管控和违法查处,提高全时段高速公路主线的见警率和管事率。

漯河市召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一是聚焦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检查,对辖区内的企业采取拉网式排查,共发现15家运输企业存在问题24项,均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二是完善动态监控,完成辖区内货运车辆4053辆动态监控设备2G升4G工作,大力处理省监控平台通报违规违章行为。三是聚焦安全培训教育,按照培训计划每季度对辖区内物流企业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将安全生产要求和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传达到一线从业人员。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漯河市金勇运输有限公司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公司在册的153台车辆开展排查隐患工作,制定专人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理,依托中交兴路GPS监控平台数据排查预警信息,对频繁预警、隐患较高的车辆及时召回停运,共停运车辆50台次,督促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营运。二是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增设档案资料管理员、GPS监控岗位2人,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资料21本(项)。三是加强管控重点人员及车辆,对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的驾驶员就地停运,不达标准不准营运,对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考核不及格、频繁违章、超速等行为共处罚35人次,罚款10700元。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考核,且考核必须合格后方能营运。

(三)高速公路安全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池州高速管理中心九华山分中心一是压实安全保畅责任,定期召开“一路多方”联席会议,对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加强出行保障,结合道路实际特点,合理布设清障救援力量,配合高速交警在重点拥堵路段采取远端分流,中段容留,近端疏导等方案进行疏导。二是增设安全设施,投入安全设施经费523.8万元,增设线性诱导灯72盏、大风车爆闪灯6盏、激光抗疲劳装置8套、29块标志牌等安全警示设备,优化道路通行环境。三是突出大流量期间工作,成立11个保畅小组,保畅人员100余人、保障车辆19台、清障救援设备25台,提前预警,提前布设施救人员、设备,提升疏堵保畅工作的精准性和快处快撤工作的及时性。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认为,漯河市金勇运输有限公司基本落实了《关于成立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批复》(铜政秘〔2023〕14)中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漯河市召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铜陵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了企业监管和道路预警巡逻,同时事故报告中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治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附件:1.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评估要点现场评估记录备注
1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树牢“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来,铜陵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消除一类隐患”的工作理念,多措并举、靶向发力,一是优化提升交安设施,逐步完善小区事故黑点示意图、事故灰点示意图,例如针对沪渝高速黄岭大桥路段,设置恶劣天气预警系统,加装行车安全智能诱导灯168套,实现智能安全引导,降低事故风险。二是通过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数据与公安交管大数据碰撞,分析研判疲劳驾驶车辆信息,创新建立“三重引导”工作机制,全力解决疲劳驾驶查处难问题。三是织密路面防控网络,在确保20时至次日8时不间断、全覆盖巡逻的同时,强化事故多发时段和重要点位巡逻管控和违法查处,提高全时段高速公路主线的见警率和管事率。                                                    漯河市召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一是聚焦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检查,对辖区内的企业采取拉网式排查,共发现15家运输企业存在问题24项,均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二是完善动态监控,完成辖区内货运车辆4053辆动态监控设备2G升4G工作,大力处理省监控平台通报违规违章行为。三是聚焦安全培训教育,按照培训计划每季度对辖区内物流企业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将安全生产要求和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传达到一线从业人员。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漯河市金勇运输有限公司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公司在册的153台车辆开展排查隐患工作,制定专人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理,依托中交兴路GPS监控平台数据排查预警信息,对频繁预警、隐患较高的车辆及时召回停运,共停运车辆50台次,督促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营运。二是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增设档案资料管理员、GPS监控岗位2人,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资料21本(项)。三是加强管控重点人员及车辆,对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的驾驶员就地停运,不达标准不准营运,对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考核不及格、频繁违章、超速等行为共处罚35人次,罚款10700元。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考核,且考核必须合格后方能营运。
3高速公路安全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池州高速管理中心九华山分中心一是压实安全保畅责任,定期召开“一路多方”联席会议,对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加强出行保障,结合道路实际特点,合理布设清障救援力量,配合高速交警在重点拥堵路段采取远端分流,中段容留,近端疏导等方案进行疏导。二是增设安全设施,投入安全设施经费523.8万元,增设线性诱导灯72盏、大风车爆闪灯6盏、激光抗疲劳装置8套、29块标志牌等安全警示设备,优化道路通行环境。三是突出大流量期间工作,成立11个保畅小组,保畅人员100余人、保障车辆19台、清障救援设备25台,提前预警,提前布设施救人员、设备,提升疏堵保畅工作的精准性和快处快撤工作的及时性。

附件2

G50沪渝高速铜陵段“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1李某某(苏AN6***号(苏AG***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由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进行处罚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对其罚款600元,已缴纳600元整。
2漯河市金勇运输有限公司由漯河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1300000元(壹佰叁拾万元整)漯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1300000元(壹佰叁拾万元整)。鉴于其经营困难,漯河市应急局同意其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                                                    截至目前,实际缴纳三期罚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整),尚有罚款1060000元(壹佰零陆万元整)待缴纳。
3张某某罚款人民币21600元(贰万壹仟陆佰元整)已全部缴纳,电子缴款码:41100239960********
4朱某某罚款人民币11550元(壹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已全部缴纳,电子缴款码:4110023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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