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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8·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为督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安办组织评估工作组对成都锦江“8·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成都锦江“8·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发生一年后,在市安委会的领导下,市安办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由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锦江区安委会派员组成,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按照职责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评估工作组按照评估工作要求,对照《成都锦江“8·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等逐条逐项细化,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工作分工等重点内容,制定详细评估工作方案,形成《事故调查评估清单》。

(三)实地开展评估工作。2025年11月19日,评估工作组按照任务分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照任务清单,围绕追责问责处理、暴露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重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检查。

(四)评估意见。事故发生后,锦江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在体制机制、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关单位和公职人员全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情况。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按照行刑衔接相关规定,涉嫌犯罪人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是有关公职人员处理情况。市纪委监委机关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问责意见落实进行跟踪评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均已落实到位。三是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已对2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3名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方面。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考核。锦江区政府累计开展专项培训858场次,受众达3.52万人次,并组织演练560场次。市商务局加强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督导,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市住建局指导市物业行业协会开设“周一安全课堂”,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讲座100场次,进一步提升物业小区尤其是非住宅类物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关于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方面。锦江区针对非住宅类物业和商贸领域监管漏洞,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压实了街道责任,建立了普查机制。区商务局、住建交局会同街道,全面梳理辖区“不放心”重点点位27个,实现了全覆盖巡查。同时,锦江区构建了系统化管控机制,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双报备”及第三方机构准入备案制度,确保监管无死角。

(三)关于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涉事企业及相关部门全面完善安全规章。九龙仓物业公司修订了全员安全责任书,推行外包准入“双监护、双签字”制度,增设102处监控及报警设备,实现风机联动监管。锦江区建立“一企一档”长效机制,对41家重点商超实行档案化管理,新增应急防护装备4825件,建设“城市安全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并建立“安全隐患随手报”奖励机制。市住建、商务部门通过信用扣分、约谈曝光等手段保持高压态势,累计对企业信用扣分186次,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四)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方面。事故发生后,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锦江区全域登记有限空间68473个,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巡查,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动态销号管理。市商务局排查点位15954个;锦江区住建交局检查点位560个次,整改问题1330个。

四、评估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外包作业全过程监管仍需进一步压实。评估组在对锦江区事故同类企业的延伸检查中发现,个别商业综合体物业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面过度依赖合同条款划分责任,对现场实际安全管理重视不足。加之物业企业自身专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对有限空间作业外委外包单位实施精准有效的安全管控。行业主管部门对外委外包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任仍需进一步压实。

(二)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协同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锦江区虽然建立了大型商业综合体多部门联动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边界仍需进一步精细化厘清,对商业综合体污水井、集水井、隔油池等有限空间,需进一步厘清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与综合监管,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监管盲区等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外包作业全过程闭环监管。锦江区要严格落实《成都市有限空间外委外包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每半年开展1次有限空间外包作业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物业企业外包管理流程、现场监护落实、隐患整改情况及外包单位作业规范性,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广泛推行外包作业报备制度,物业企业提前3个工作日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计划(含作业地点、时间、人员、方案)报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可随机到场抽查,实现作业全过程可追溯,对未报备、违规外包的企业依法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约谈企业负责人并通报批评。

(二)进一步完善多业态协同监管机制。锦江区要进一步优化现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月度会商、季度联合检查、年度总结评估”制度,由商务部门牵头每月召开联动工作会议,通报监管情况、共享隐患信息、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每季度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商业综合体有限空间专项联合检查,采取“分片包干、逐点排查”方式,重点核查责任落实、设施维护、作业规范等情况,形成联合检查报告,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及企业内部人员举报有限空间违规作业、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对查实的举报给予奖励,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监督”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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