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位于山东省广饶县陈官乡的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发生物料泄漏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中毒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70.6万元。
一、事故概述
2013年10月18日4时22分,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氯化岗位操作工于某发现一个截止阀出现异常,发生轻微渗漏,便通知员工张某进行现场查看和确认。张某使用管钳卡住截止阀阀盖,并进行紧固。截止阀阀芯突然与阀体分离并在压力作用下弹出,氟化釜内物料瞬间从截止阀阀体与阀盖螺栓接口处大量喷出,将员工武某从二层平台防护栏缺口处冲击到车间地面,同时氟化釜内物料在车间内迅速大面积扩散。
事故发生后,同班操作工将3人架到水管处,采取了冲洗措施,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3人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广饶县人民医院诊断,3人为氟化氢中毒。
二、事故分析
这是一起非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公司在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非法购买剧毒危化品氯气、非法使用未经登记注册的压力容器,并拒不执行相关部门的停产指令,擅自生产。
氟化岗位操作工张某违章操作,未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氟化釜处于带压状态下,使用管钳对已关闭到位的截止阀进行压紧阀盖作业,致使截止阀连接螺纹受力过大引起结构失稳(滑丝),造成含有氟化氢的有毒物料喷出。
三、事故点评
氟化氢为反应性极强的物质,能与各种物质发生反应,腐蚀性极强。吸入较高浓度氟化氢,可引起眼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严重者可发生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甚至发生反射性窒息。因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当地政府要把“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相关许可、批准和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坚决不得进行生产经营,全面彻底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