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0日,长庆采油一厂谭家营至东营输油管道1-394桩号段发生管道破裂原油泄漏事故,少量原油以雾状形式落入延河水体。事故造成原油泄漏约1方左右,落入延河水体约0.05方左右,直接经济损失652元,间接经济损失13500元。
一、事故经过
2015年8月20日下午3时许,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瓮海彦安排挖掘机在开挖管沟作业时,将长庆采油一厂谭家营至东营输油管道1-394段挖破,管道内的原油瞬间喷出,以雾状形式落在延河及两侧的河床上。事故发生后,挖掘机操作人员瓮塞军及时将原油流向用土封堵,阻止原油直接流入延河。同时电话告知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瓮海彦,瓮海彦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长庆采油一厂王窑集输大队大队长张斌,张斌随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长庆采油一厂主要负责人。长庆采油一厂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及时报告安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时请求杏子川采油厂给予就近应急抢险支援。长庆采油一厂第一时间启动远程输油管道截止阀停止输油,并迅速组织厂公安消防等应急抢险队伍,紧急奔赴原油泄漏事故现场。杏子川采油厂主要负责人组织抢险人员和物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安塞县政府知道这一情况后,指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指挥开展救援处置。共组织长庆采油一厂、杏子川采油厂以及当地群众约500多人,进行现场清理。动用大型机械两台,打应急拦油坝5道,对进入水体污染物进行全面回收。同时为确保安全,在事故抢险现场下游打应急拦油坝3道,预防污染物下泄。到20日晚9时30分左右,大部分外泄原油被回收,污染物现场基本清理完毕。21日凌晨2时30分,管线破裂点被焊接修复完毕。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彭永涛副市长到达现场对抢险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安塞县委书记吴聪聪、县长杨宏兰带领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以及县公安、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人员,现场指挥开展抢险处置。立即停止了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的施工,并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环保局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责成真武洞镇政府、长庆采油一厂、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县公安机关对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瓮海彦进行了刑事控制。
二、事故原因
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拟在安塞县真武洞镇东营村上李家沟村民小组建设一个加油站,该项目已经安塞县经发局受理并上报市发改委。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办理前期各项审批手续。
该项目在选址过程中发现其项目建设所在地与长庆采油一厂输油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因地形所限,为确保管道运行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该段输油管道部分段实施改线,管道迁移设计方案由长庆采油一厂负责制定,改线工程所需费用由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承担。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在完成管道迁移环评、安评等相关备案审批手续后,在未取得管道迁移设计方案和未征得长庆采油一厂同意的情况下,为了加快加油站建设工程进度,私自提前实施了管道改线工程前期管沟开挖工作。因开挖作业人员对地下输油管道走向分布不清楚,施工前未邀请长庆采油一厂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且长庆采油一厂管道标识不规范,对管道日常巡护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在管道附近施工,从而造成输油管道被挖破,导致原油泄漏。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不遵守施工操作规程、违章冒险作业而导致输油管道被挖破的一般性管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四、事故责任划分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不清楚长庆采油一厂谭营输油管道上李家沟村段具体走向、未取得管道改线设计方案且未告知长庆采油一厂的情况下,施工负责人瓮海彦违章指挥,冒然私自动用机械在输油管道附近实施管沟开挖,是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其施工负责人瓮海彦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长庆采油一厂王窑集输大队在真武洞镇东营村输油管道标识设置不规范,对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的施工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且日常巡护管理工作不到位,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长庆采油一厂在该起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长庆采油一厂王窑集输大队大队长张斌在此次事故中负有次要领导责任。
五、处理建议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建议由县安监局负责对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瓮海彦,建议由真武洞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由县安监局负责并处2000元罚款;
2、对长庆采油一厂王窑集输大队大队长张斌,建议由长庆采油一厂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由县安监局负责并处2000元的罚款;
3、建议由县环保局负责对长庆采油一厂处以8万元的罚款;
4、由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长庆采油一厂共同承担此次事故善后处理所有费用;
5、事故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六、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此次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要根据《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制度建设、现场管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要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生产施工中严格执行各类施工操作规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延安吉康工贸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健全培训考核档案,使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抢险措施,杜绝冒险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四)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顿工作,切实加强输油管线安全管理。长庆采油一厂特别是王窑集输大队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管道巡护工作,规范输油管道标识设置,及时发现制止输油管道区域违法施工行为,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从输油管道的防护措施、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排查,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输油管道运行安全。